閃光彈 wrote:
你以為這樣很高明嗎?卻不知道自己舉的例子很差嗎?..(恕刪)
我沒有要刻意舉例子
(你有看到文後的"讀後感"嗎?)
我只是想表達"尊重"兩個字
goodversion wrote:
法律是道德最後的防線...(恕刪)
閃光彈 wrote:
"店家"被拍照很難被多數人認同是一種違反道德的形態
試問你看到一名遊客在拍店家時會對他產生違反道德的想法嗎?
心中的OS是"那個人好爛喔 竟然在拍店家照片耶"....
我想臉上= =|||三條線應該很快會出來吧
這種情況在我國不會在其他國家也應該不會才是
否則每個人在出國觀光後怎會有如此多的回憶?...(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