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

遇到一直拍路人的攝影師, 大家會如何做呢?

中華職棒的現場攝影機老是把鏡頭瞄準辣妹猛拍
還全國實況轉播
怎麼不見樓主唉唉叫
tsai_cc wrote:
中華職棒的現場攝影機...(恕刪)


是阿~

樓主
說好的報案單呢?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我覺得這是很值得討論的話題,實在不必變成謾罵。
攝影者若能藉此熟悉一下相關法令,至少可以知道如何自保。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標準,將心比心的尊重才能暢行無阻。


附上一些我覺得有意思的相關連結:

* 日本攝影家森山大道論相機隨拍
http://www.wretch.cc/video/parkwalker&func=single&vid=5519176

* 一個義大利文的網站... 包含解釋用的圖例。看不懂義大利文應該也可了解
http://www.fotografi.org/pubblicabilita_foto_ritratto_esempi_concreti.htm

一篇 (英文) 文章對前述義大利的法令規定做摘要討論
http://www.cannedhate.com/blog/?p=164

* 英國的攝影法令與攝影者權力
http://www.sirimo.co.uk/2009/05/14/uk-photographers-rights-v2/

* 美國的攝影相關法令與資訊
http://www.krages.com/phoright.htm


最後附上前天 "偷拍" 的一張照片



大概是岳父撐著傘牽著我家弟弟的身影比灰濛濛的瀑布有趣,
幾位等著天氣好轉的攝影同好就索性拍起來了。我呢, 就在諸攝影高手背後用我的 Lx3 "蒐證" 。


道德 (ethics) 會因為族群、宗教、文化背景等差異而有所不同

對佛教徒來說
吃肉吃葷是不道德的行為
對回教徒來說
同性戀是道德敗類
對西方人來說
在吃飯聲音太大是沒水準沒道德的行為 (日本剛好相反)

在飄仔的道德觀裡
看他或他女友一眼
是死罪

在有飄仔思維但又不夠狠的人眼中
中年人拍他或他女友照片
是無恥變態的行為

聽一堆人用自己主觀的道德來決定是非
而把法律丟到一旁
怪不得台灣社會一團亂

用法律來決定一件事情的對錯
比用道德來的公平多
糟糕.....

那麼~~照這麼說來....以下我拍的這些照片不就通通不能放到我個人部落格裡了?

這樣....也算偷拍嗎?




























Wesyu wrote:
道德 (ethics...

...恕刪...

聽一堆人用自己主觀的道德來決定是非
而把法律丟到一旁
怪不得台灣社會一團亂

用法律來決定一件事情的對錯
比用道德來的公平多



就算是 '公平' 的法律,也是各地不同啊。
四處拍照之餘還是要留意一下各地的文化習慣以及法律規定。

雖然法律可能希奇古怪或不合時宜。

但無論是拍人還是被拍,花些力氣熟悉法律與當地風土民情可以自保,不會無端被捲入無謂的問題。



EVO007 wrote:
廣告結尾的旁白中說:...(恕刪)


你講的有些自以為是了
因為現實中不少人是不喜歡被別人拍照的
即便是認識的人都不給拍, 何況是不認識的人

我也有跟前一位朋友遇到過類似的問題
是我要拍一位小朋友跟他父親, 我想拍親子的感覺
還是遠距離歐, 超過10公尺遠, 用100~135間的焦段拍
那父親發現就制止要求我不要拍, 我也跟那父親道歉

也沒再拍, 之前有拍到的也沒有留下來
說真的你拍照, 誰知道你要拍來幹嘛??

還有多數日本人, 沒經過詢問就拍, 不少日本人是很反感的
就有相當多日本人抱怨外國觀光客亂拍路人

我不太去拍路人, 有拍也是拍一群人, 當作街景的一部份
而不會去拍特定某人, 除非得到那人同意
會偷拍特寫鏡頭通常都是外拍的對象或是熟人
對方本來就會讓我拍, 或是知道我在拍


說真的假使我在街上其實也不想被人用特寫鏡頭拍
我怎麼知道你回去不會去拿來用在哪各場合!?

要拍我或是家人, 除非有得到我或家人同意
不然我其實不會高興

要街拍不是不行, 若是對方明顯有反感或覺得不舒服時
就應該停止甚至刪掉已經拍的, 這是一種尊重!


我覺得有些人常在外拍或是拍展場
覺得人家被拍是應該的
但是多數人並非那些模特兒或是Show Girl

街拍, 很多人或許真的單純想拍街頭風光
但是你敢保證每個人都是這樣的健康心態嗎??
展場不就會有些, 拿者單眼卻不知在拍什麼的怪傢伙嗎~
心態不健康偷拍者, 很多也是拿不錯的單眼在拍的!
無言的沙漠 wrote:
糟糕.....那麼~...(恕刪)


你拍的這些, 其實多數我覺得OK耶
像外國人, 明顯就知道你在拍, 還大方給你拍
當然沒問題, 不用說那些背影或是一大票人的場景

街拍除了一些明顯要避諱的(像是不要刻意去拍某些女性性徵)
還有注意一下被拍者的表情, 若是對方臉上就有不悅的神色
就該有自知之明, 要麻避開, 要麻就直接將拍的給對方看
消除對方疑慮, 搞不好對方覺得你拍的不錯就讓你拍也說不定

舞台上那張, 那個唱歌的應該知道有人拍吧, 顯然也不在意
有爭議鷹該就是哪對母子?還是母女的照片了
Bresson在他的作品當中幾乎都是人像, 但是他向來都不去干涉被攝對象, 而即便對方發現也坦然自若的以原來的狀況而不刻意搔首弄姿的讓Bresson拍攝, 弟認為拍攝路人的方式也是如此, 如果已經造成對方不悅甚至禁止攝影師的動作, 攝影師要先向對方道歉並且溝通, 若是對方不允許的話就立刻刪除已經拍攝的作品, 這是創作該給予對象的尊重. 底下是弟先前的一些人像作品, 就是依據這樣的概念拍攝.

D200的人像作品
^^A 請多多指教~
airbear wrote:
你拍的這些, 其實多...(恕刪)



那就好....謝謝大大的分析


那張母子的照片當初在拍時是有經過她的同意才拍的

因為主要是想拍下親子互動加上練習拍人像....但似乎拍的不怎麼成功呢
  • 20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0)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