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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別玩街拍啦,法律是殺死街拍攝影的元兇。

sam189 wrote:
台灣大概很難生出一個"街拍大師",因為成為大師之前沒被人打死,也會被人用口水淹死。...(恕刪)

修正一下:

修正為:還沒去街拍就已經在01被口水淹死了。

PS.檯面上出現這一篇討論後,在檯面下,應該有更多人對"台灣街拍"視為畏途了。


隱地:看不起的人愈多,生活的情趣愈少。活到最後就只好剩下一個孤獨的自我。
滿多人提到滿街攝影機
其實這個不大一樣
1.滿街攝影機不是針對特定人
2.他基本上有其公共利益考量,在權衡利害下多數人會默許

至於自己拿著相機拍
老實說
你有拍照的權利
但是其他人也有拒絕的權利

尤其有的人拍人
只是為了PO上網調侃汙辱的
這種事前陣子不是出過一次了
就是說他們搞視覺藝術的那群

權利不應該建立在侵犯他人的權利上
我想知道拿著相機對著人看

但不按下快門

這樣被人告偷拍

可以反告誣告嗎-.-
峰玲 wrote:
我覺得是男是女並不是...(恕刪)


如果問題在於那個人在拍偷拍你的時候
是否讓你感覺到不舒服
是否讓你覺得你的隱私受到了侵犯
那男女怎麼不是非常重要....
不管帥哥還醜男對我拍都覺得被侵犯了
美女對著我拍的話會覺得蠻爽的嘿嘿
攝影在藝術創作的範疇上..就攝影創作的本質而論..是把法律放在最邊緣的創作底線
若要用法律當前題來框架攝影的藝術創作...那就是"政治"問題了

攝影學上有一課
叫..攝影倫理
尤其是做新聞攝影或所謂的街拍..我叫candid photograph

英文中把按快門叫shot
是開槍打獵的意思
若您拿著照相機一付像獵人遇到獵物的樣子
我想被攝體都會感覺不好
這樣的比喻是比較極端

還是回到所謂的candid,,尤其做portrait肖像照..
例如我們拍攝一個在大太陽底下勞力工作的工人
candid可以捕捉到他在無防備下的自然動作
portrait則要呈現他對這份工作的自信/專業/與尊嚴...蒼桑或無奈
二者相輔相成
但重點是拍攝者與被攝者是否經過充分的溝通與信任

充分的溝通與信任,有攝影前或攝影後
被攝者是否同意您的創作發表?

若不同意發表,用底片機可能整卷底片沖洗完後才能用剪刀剪下來作癈
現在數位機..就還好啦..當場刪除

再說器材的使用..望遠鏡頭與廣角鏡頭35mm以下
就被攝者心理而言..其實50mm以上的鏡頭距離..就是那種被當獵物很不舒服的距離..以candid攝影而言
但以攝影者而言..用50mm以下的鏡頭拍..就會缺少自信.幾乎要與被攝者面對面
所以最好的街頭隨拍攝影家..幾乎是以35mm-24mm拍攝
並且有自信的做好溝通與信任的工作..也許有的要花點小錢才能做好這個工作
這樣的作品不精采都很難
adids wrote:
自己一點淺見十年前開...(恕刪)

這位大大您說的應該是連距測動rf機...應該不是"雙眼相機"
靜觀其變。
  
  我想光明正大的拍應該是不違法,到是PO上網分享時把應該遮的都給它馬賽克,法律就制裁不到。

chenyujia wrote:
我想知道拿著相機對著...(恕刪)


你可以試試把手機伸進裙底,或是躲在女廁,跟法官說你在擦槍而已。
看了有關街拍、偷拍的這兩篇發文
讓我想到前陣子的相聲瓦舍的表演內容
詳細的詞我不清楚了
以下將宋大師與馮大師簡稱宋、馮
大概是宋說他曾經到深山的部落中剛好遇到他們的大活動
馮問宋怎麼沒有拍攝回來讓大家看看、玩玩
宋:那是人家的家務事,為什麼要拿出來給大家看看、玩玩
馮:那可是台灣特有的文化,本來就應該跟大家分享,流傳下去
宋:很好,那等過年過節,咱們就到馮家去,大人們打麻將輸了在那鬧,拍下來;有人喝醉酒在那發酒瘋,拍下來;小娃兒拉了一褲子在那哭,拍下來……,拿出來給大家看看、玩玩
馮:別、別、別,那是我的家務事,為什麼要讓你們看
宋:那可是台灣特有的文化,本來就應該跟大家分享,流傳下去

因為時間久遠了,與確切的表演內容或許有些出入,但內容大概是這樣
在此引述這段內容並不僅是在於個人家庭、族群的生活
而是在拍攝紀錄時對於他人的遵重
很多東西並不是個人覺得有趣、覺得特別就能善自取材成為自己的作品
此類可說是基於個人的滿足,固需在不造成他人困擾為前提(包含心理)
但有很多時後攝影並不是出於覺得有趣、覺得特別
而是出於善意的前提下
此類可以說是在他人產生不良行為之前提下才會觸發之記錄行為
那我想這在大多數情況下是能被大眾接受的(即便受攝者不能接受)
這種文章過一陣子就會出現一下

只要是在公共場所

在不以侵犯他人為前提下
( 侵犯有可能是拍走光、裙底、特寫私處 和 近距離拍攝造成侵犯個人私領域 )

"都可以拍"

法律上有明文規範了

而且你拍了~別人也沒有權拉你的相機去看 ~他作了 就是侵犯你的隱私

所以大部分所為的"偷拍" 都是無罪的 只是道德觀感上的問題~


所以各位攝友們

盡情的拍吧

但不要隨意 PO在網路上

這就會有可能觸法

但只要經告知撤下 對方說真的要告你 其實是很累人的




我也討厭被隨便拍照
因為這樣是很不受尊重的感覺
如果你真的很想拍某個人的鏡頭,何不拍了之後告知一下(最好是拍之前就告知),然後禮貌地請問一下有沒有問題?
大多數知名攝影師所拍出來的人物照,其實都是在當地深耕一段時間才取得的
絕不是如我們所看到驚鴻一瞥的隨意照照
互相尊重是人類相處的基本
等你能夠了解了在來討論攝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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