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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門町街頭的色淫師.....(更新一些事)

看了一下,不少人讚成游走法律邊緣

完全在不在乎別人的感受問題

偷拍,自我感覺良好,反正沒被發現,也沒營利問題

如果被抓到,也不打算刪?反正台灣法律管不到?


如果都支持遊走灰色地帶

那"假設"有機會,小弟也遇到類似問題

那我跟著色淫師,跟蹤到巷內處理一頓,反正對方也不知道我是誰

是不是這樣就沒事了?

[img]http://i2.tinypic.com/qqe9aw.jpg[/img] 這是我打球的英姿喔~^^~
FB哀 wrote:
那可以請教一下遇到這...(恕刪)


為了自保
正確的作法的確可以當場過去曉諭當事人其可能觸犯之法律,
告知對方若不刪除照片的話本人有權利報警處理,請不要誤觸法網~

當然也要同時紀錄(或拍下)這個當事人的照片,
就算他跑了也可以提供給警方當成證據來控訴,這應該是最基本的解決方式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To 173樓的 tutto ~


((嗯....))
看完了一些網友的回應

真的很同意你的說法!!~

真的有些可悲....


也為樓主加油!!~~

小小小白 wrote:
看了一下,不少人讚成游走法律邊緣

完全在不在乎別人的感受問題

偷拍,自我感覺良好,反正沒被發現,也沒營利問題

如果被抓到,也不打算刪?反正台灣法律管不到?
...(恕刪)



我嘗試來回答這個問題.
我最近也有試著偷拍, 但都是拍一些比如工人或父母和小孩等,
有一點是非常重要的:
你公開照片時是用什麼言語和態度?
你是公開說有一家人在湖邊看魚很溫馨?
或是說這家人真該掉下湖裡死掉?
或說爸爸很肥媽媽很老小孩醜八怪?

而且, 就台灣的論壇品質來說, 若你偷拍了人家,
還貼出來嘲笑人家或意淫人家,
不用法律出動, 網友早就把你圍剿了~
甚至有人會主動去報案~

所以, 若偷拍是一種沒有負面的拍攝,
你有權利貼, 但沒權利賣照片,
但若偷拍變成嘲笑人家誹謗人家,
就等著被網友檢舉或上法院~
FB:facebook.com/photographyeye
論點與見解越來越多

又增長了不少知識..

樓主你還真屌,非現行犯你還敢動手......
他告你成功的機會很高喔...
說真的…對方沒錯、樓主也沒錯!
除非對方有實際的犯罪行為。

PS:可以請對方把照片刪掉!但因是在公共場所拍的…對方不刪也可以。
有些人就是太閒,買了單眼在路上亂拍的拍,以為這樣就能拍出好人像作品嗎

STAR=YGG wrote:
你爆米花是吃到過期的...(恕刪)

過期的您自己留著吃吧謝謝!!(原來上下樓爆米花就會過期)
一個法治的社會不代表他應該失去人類的道德規範!! 其中互相尊重 也是倫理基礎的一環...
還是S大可以舉出哪一個國家可以不用尊重 不用互相
被尊重的感覺大家都需要 請問您看到哪一對明星戀人被偷拍到還一起擺post??
答案應該是否定S大游到哪都一樣...

如果S大無法了解被人家強迫用鏡頭騷擾的感覺 ...那我們話題就暫停
站在我支持的是樓主的立場!!我要告訴S大的是...樓主可能用了錯誤的辦法來保護女友

但我們支持他想保護的立場 但方法不應該是那樣...
那位先生沒有爭取到對方同意下 大肆拍攝 事後更以妨礙自由等法律規範告知苦主

對!!該先生做的都沒錯 那請問受害者該判斷是誰 事先被偷拍的苦主女友? 還是攝影師?
濫用司法的是誰!?是叫警察阻止烙跑攝影師的苦主

還是以法律保護之名 行偷拍動作的攝影師??(請注意我沒說他犯法 但道德層面他是錯誤的 )
前面大大說的我覺得不錯呀!!法律他可能有現在存在!!但他是由人創造不可能完美 有更改的可能
道德上有過失 不代表可以用私刑處置 我們在法治國家
法律上站的著腳的 無法處罰的 就完全對嗎!!?
那在外面那些強姦累犯是怎樣!?

附送S大 世事無絕對 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謝謝
如果有拍到臉可以主張肖像權
你可以上網查一下相關資料
這種人真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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