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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5聯合報頭版新聞.國慶煙火 金、銅牌照片造假?

艾德華仔 wrote:
假設確定是電腦合成,...(恕刪)



我有疑問!


得獎者是用底片還是數位拍攝的?



數位沖洗的話,應該是不可能殘留的!


底片的話,不知道!
ttlinker wrote:
我有疑問!


得獎者是用底片還是數位拍攝的?



數位沖洗的話,應該是不可能殘留的!


底片的話,不知道!

數位的,所以我想有可能洗照片的時候,沖印店或許還有加工過,
以至於現在公佈出來的相片,有些離譜到非常明顯示電腦修過的,
就是洗出相片的檔,跟他交出去檔可能不一樣
殘留當然就是手法不夠細膩
只說白賊七是最會白賊的代表人物,就被刪文了...所以管理員認為正宗最會白賊的人是?...
艾德華仔 wrote:
數位的,所以我想有可...(恕刪)



嗯!

二、 射日塔右方出現塔頂豔紫荊燈光淡影
說明:因長時間曝光產生鏡片折射的影像,造成畫面雙重影像的假象。因主辦單位簡章規定不得合成或修飾,所以把原貌呈現,並沒有合成或修飾之必要,如有合成或修飾畫面應該更完美。


還有這點我很疑問!


我用數位單眼連續拍了十五天的煙火,為什麼都沒發生過這種情形!

如果發文者當初說搖黑卡時不小心動到或多重曝光所殘留的影象,那我沒話說!
老禪師 wrote:
現在討論的是攝影比賽...(恕刪)


想請教什麼叫做造假? 什麼叫作電腦美工? 我總覺得這是歧視的字眼...

就您所要討論的主題而言, 我也沒見到比賽規章裡有規範到造假與電腦美工等情事, 也沒提到現場影像等限制; 另外, 也不見得所討論之作品即為造假, 或使用電腦"美工", 或非屬於現場取得之影像.

也因此, 我不覺得這樣的爭議有深度的意涵存在. 所有一切的手法, 都是器材的應用與技術的發揮. 照像機本身就是一台電腦, 也有數位相機能機內疊圖、合成、接圖, 也可以選擇相片風格或機內設定銳利度與曲線, 這也可以被定義成後製的一種... 再怎麼定義這些"術語", 都只是遊戲規則的一部份.

會讓我個人覺有意思的地方, 只在於這個規則怎麼定, 其實也就顯現出成主辦單位的需求或層次、顯現出了台灣攝影界發展的趨勢。我們個人怎麼回答這樣的趨勢, 也就說明了我們每個人或群體對技術與藝術層次的概念有所不同.


你提到的女性塑身的比喻, 我也不覺得是造假, 追求美是天經地義的事, 從生理上從心理上都可以是健康而正面的. 不是天生自然就屬於我們的, 不見得就是造假. 因為塑身或整形, 讓自己感到美麗, 我們活得更有自尊更快樂, 不需要被批評是造假.

什麼叫電腦美工? 就是以前的畫匠吧. 成就了以後, 後世就稱為大師. 或許電腦美工, 該稱為數位藝術家, 或數位藝術創作, 比較恰當.

Limitation frees creation.
Dave5136 wrote:
很抱歉,您的舉例真的...(恕刪)


最後回應:難道您是要我相信,您或大部分用PS作後製的使用者,都只是為了作底片可以達到的重曝成果,而不會去對原始檔案剪剪貼貼、塗塗抹抹?而經過剪剪貼貼、塗塗抹抹之後,還是可以稱為是同樣的作品?如您真認為如此,那你和我真的是道不同了!這樣的話,您的尺度和定義與我不同,但無所謂,我會尊重您的想法,但也請您尊重我的堅持,也請您尊重主辦方所謂的無後製攝影比賽的堅持,即便您認為這是無所謂的、莫名的堅持。但老實說,若不是為了這些堅持,我幹嘛換用40D配上重重的小小白,而不是用台餅乾機?
joykafka wrote:
想請教什麼叫做造假?...(恕刪)

請睜大眼睛看看得獎者自己的說明.不是你說的沒規定
說明:因長時間曝光產生鏡片折射的影像,造成畫面雙重影像的假象。 因主辦單位簡章規定不得合成或修飾,所以把原貌呈現,並沒有合成或修飾之必要,如有合成或修飾畫面應該更完美
ttlinker wrote:
猩猩和青蛙那兩張粉讚...(恕刪)


雪豹, 世界上幾乎沒有人看到過, 也沒有什麼人清楚照到過. 這是這張照片珍貴的地方.

因為有人批評, 這張照片即便珍貴, 從攝影的角度上來說, 也算不上是構圖好, 光線佳, 銳利度高的作品, 不應得攝影獎.

也有人批評, 這張照片並不是攝影師人在現場按下快門, 而是設計感應方式, 遠端遙控快門. 這種作法不具有野生攝影之精神, 也不該得獎.

我想追求進步的人, 不會停留在探討造不造假的階段, 這跟探討作文比賽的文章到底有沒有抄襲的心態是有點類似的... 閱卷老師看不出來就可以了, 比賽就是這樣, 現實生活也是這樣, 犯規, 被裁判抓到就罰球. 但是不會犯個規, 就要動用全國資源來評議吧?

當然, 探討這幾張作品到底有什麼後製手法, 那也算是有趣的議題.
Limitation frees creation.
老禪師 wrote:
請睜大眼睛看看得獎者...(恕刪)


規章是主辦單位訂的, 我擷錄"愛德華仔"兄提供的規則,只有兩條相關,如下:

* * *

五、主題:2008年雙十國慶嘉義市煙火施放相關景象。

◎作品繳交規格限以光面相紙為8 x 10 英吋之彩色照片,不得框裱、加色、格放、後製加工。

* * *

無關造假或電腦. 這是討論時額外衍生出來的詞彙.

另外一條附註:

===
(一)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比賽,違者若原作者提出異議時,取消得獎資格,獎金、獎狀如數繳回。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其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

基本上這是唯一能徹消"得獎"資格的規範, 其他的, 應該是在評分階段就未達得獎標準.

我想要說的很明白, 規則、犯規、與處罰, 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 個案如何, 我難以提起興趣。就像是吃紅牌的人那麼多, 除非像是席丹的那一記頭槌, 那時候看轉播, 真的是叫人傻眼之外, 誰記得誰吃了幾張紅牌?

有興趣的像是, 足球的球重新設計的預期效果是什麼? 還是用哪隻高爾夫球桿的新設計和配合我的新的揮桿動作能增加多少穩定度和射程? 或是鏡內與機內"後製"能省掉我曝光後後製的功夫?

如果電腦重曝比底片重曝來得好, 很快的就會修正規則來接受某種程度的重曝了, 這不過是技巧的問題罷了, 不然我就買有 DRO, D-lighting, 或是能機內重曝疊圖的機種就符合規則了. 倒是不用老往"作弊"或是"造假"的方向去想.



Limitation frees creation.
好啦不要吵了啦

要作弊還、合成還是疊圖或者怎樣後製,還是要買通或是靠關係,反正主辦單位沒發現就好,用盡一切手段得獎拿到沉甸甸的現金比較實在。典型呆彎人思想,大中華文化的醜陋,人家得獎的早就領了錢去酒店裡爽了也說不定,留你們在這邊幾個互咬。

吵那麼多篇,反正不過就是黃狗咬黑狗而已,為什麼是狗? 當這篇新聞貼出來的時候,所有拿專業相機的人通通變成狗了,既使你不是狗,也因為你的朋友或者你的生活圈裡一堆狗,自然別人也把你當狗不幫你當人,套句偉人的名言:我把你們當人看。

抱歉,汙辱到狗的文字請海量,愛狗保育人士勿擾。
參加比賽就是要尊重"規定", 不然我騎腳踏車去參加馬拉松比賽, 然後被抓到
還辯"我也是用兩腳參加比賽有何不可?" , 然後開始辯現在腳踏車那麼進步,
為什麼一定要腳踏實地跑的要死去比賽哩??

不過....這種偷吃步的選手, 真要他去參加自行車大賽大概也不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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