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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攝影愛好者請自重~(2010新社花海)


bulibi wrote:
這能類比嗎?花海裡面...(恕刪)


完全同意!!! 除此之外,我更同意樓主"私德"與"公德"的定義!
我是10/18星期一去的,沒有看到樓主所指出的景像

不過我看到的是幾隻狗狗開心的在花海中自由穿梭

所以樓主看到的真的是人嗎??

sunny2502 wrote:
很多時候大家只會在旁...(恕刪)





sunny2502 wrote:
很多時候大家只會在旁...(恕刪)



胡扯瞎扯
把道德規範與法律觀念兩者混淆


照你這套邏輯,每個人都做不到你的完美高標準
我看連法官也無權審判人犯
或是在審判之前,連罵個人犯""你良心何在"時
都會被你講"法官也沒資格講人家怎樣"


懂不懂何謂ˋ"就事論事"?


前陣子有個人在平交道摔車,路過沒人救他,兩分鐘後被火車輾死

聽完那新聞,很多人都跟我講樓主下面的經驗
沒攝影機拍下來,多管閒事很容易被賴是肇事者

結果那位老兄犧牲了,報紙就寫台灣人冷漠
能怪誰?

wang5838 wrote:
我的實際經驗就是我眼睜睜看到車禍人重傷也會冷眼旁觀的人,真的不關我的事。
我同事就是因為救人反成了被告…
傷者家屬找不到肇事人,硬賴到他頭上,跑了快半年的法院才解脫的。...(恕刪)
我的 Flickr http://www.flickr.com/photos/odinq/ 目前很冷清
台灣人的文化教育水平一直是如此
能怪誰.............
套句台灣話 一樣米養百樣人

潛出水面 wrote:
我只是好奇問一下到底...(恕刪)



你問的問題,是關於否觸法,這是屬於此種行為是否與法律有關的問題

人家回你的答案,是說明這與道德規範有關
意思就是與法律無關


你怎說一堆人回的答案是答非所問
到底是其它人說的答案你看不懂
還是你是針對,其他人並未說出"你的疑問與法律無關"的字眼
而這麼寫?





dragun55 wrote:
我是希望主辦單位能設...(恕刪)


+1 好辦法!
瘋狂的松山老傑克

helice wrote:
我覺得~要拍就要踩進花叢裡這樣才有人美花大朵的感覺~
如果當下有個拿相機的來制止我,那我更要踩進去拍給他看很樂

什麼公德心 常識 基本 水準...

少在那自訂規則遊魂

PS:我這次有將"公德心"寫對了鼓掌



若有一間擁有漂亮大花園的房子,門口寫著"內有惡犬"的告示牌
若有人執意進去時

若新社花海的欄杆上寫著"請勿進入踐踏"的告示字眼
若有人依然執意進去時


那這人
就是沒有公德心 沒常識 不識字 沒水準的白目

jimmyhsu0603 wrote:
可是想想如果大家這麼...(恕刪)


你是沒看呂文進的新聞嗎?
dreamimac wrote:
如果是想借題彰顯自己城市人素質有多高尚
那就免了吧...

只是想表達:
在那裏,警察不抓沒戴安全帽的,真好!
網路發言嘛... 多是隨便說說!別太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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