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7

(修改標題)感謝大家的回文, 看完以後心情好多了

那人在文章裡bullshit來bullshit去的確讓人不蘇胡,可是他的英文還不錯,妳說的文法問題並不完全成立。

DC stands for digital camera,for的後面的確不加a或the。英文裡有很多特殊或是約定成俗的用法, 像是美國(the United States)為什麼要加the?妳問一百個美國人大概沒有人回答的出來,這就是約定成俗。來到美國住了一段時間之後才發現,文法只是幫助妳學習英文,但是如果死抱著文法,反而可能成為一種阻礙。

看到妳對那人英文的批評,小小有感~

大驚小怪......這樣也能發一篇文.......
這跟之前聲明啥要退出01的文一樣無聊XDXD
jason-hsiao wrote:
是阿. 老美都說cam 或 camcorder.

DV是指另外一種完全不同的東西了.


DV 正確來說是 DVR,
其實 digital video camera 跟 camcorder 是一樣的東西,
應該說 video camera recorder 原本是比較專業高階的產品,
產品變得大眾化之後,camcorder 就是為了跟 recorder/magnetic tape 做差別,
從舊字 video camera recorder 演伸出來的俗語。

compact dc 就是精簡化 dc。

反正......大家都知道那是錄影的東西就好了,
不然每次發文章就打"數位化動態影像光學擷取機"來正名,
多累人....

對了,"what kind of bullshit are you posting here?"
就是"你是在這邊發什麼XX",很像中文直翻英文的感覺。

---
這裡是一個廣告大站,人們來來去去虛虛實實,
說真話的人不多,也不要去認真計較了。
廣告,不就是這麼回事?
protist wrote:
DC stands for digital camera,for的後面的確不加a或the。

1.yes, 因為這是約定俗成的用法,汎用用法,
正確大小寫是 DC stands for Digital Camera。
2.大家都知道,但是東西卻是唯一的那一個,就會加 the。
廣告,不就是這麼回事?
我只能說 原本的那兩句英文大體上是很ok的

原po說的文法錯誤並不存在

尤其是加a 跟the那點 加上去反而超級怪

類似那兩句句型的話 在美國這邊常常都可以聽的到 不會有人說你講錯的啦~~~


(補充一點 有時候有些人回文回英文真的不是想炫耀什麼
只是電腦剛好沒中打 又很想回的時候 就會回英文)
robertchen0847 wrote:
我以為只有溫哥華這邊的KFC不好吃
原來美國的也不好吃阿
還是台灣KFC的炸雞比較嫩


台灣的KFC還有香酥可口的蛋塔
美國不但沒有,炸雞難吃以外,還離譜的貴!
我餓了...
WebCam 大家都知道是什麼吧!
不知道他正確的名稱是怎麼講?
早期有人用 CCD 稱之... 還好現在沒人這樣講了!

--
另外,若 11 樓那位是台灣人的話...
罵 bullshit 的嚴重性就沒那麼高了!
有人品德高到「幹」字絕不出口,講出來好像會要他命...
但,「FUCK」就罵得很自然!
網路發言嘛... 多是隨便說說!別太認真..
發文者您好, 您的文章因以下事由已設定為唯讀狀態:
後續討論已失焦離題,所以唯讀。
  • 1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