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epyoung wrote:
美感的階段性鍛鍊真的...(恕刪)
嗯,你舉的美國例子,似乎不太恰當。
如果你院子不修整,影響到的是整條街道的外觀,也是不得不被看到的景象,
基於這樣的集體美觀,我個人對於鄰居找警察來沒啥意見,其實這種事情也聽很多了。
但是,照片要不要加上簽名檔,這就不牽涉到集體的問題。
分享也是單一分享,除非要一起開展覽,就如同有位仁兄說要加簽名就不要分享,那為何不說,你討厭簽名就不要看?你不喜歡看也就你自己不喜歡,不代表別人不喜歡,那為了你就讓其他人看不到,自私否?
照片跟院子的情況,並不能相提並論唷
話說,樓主教訓式的標題已經改了,說大家誤會了嘛。。。我也覺得有趣啦
因為後面倒是引來了要與不要簽名的辯論,都只是因為樓主沒有說明清楚,而標題措辭不佳所導致。
倒是讓我「又」看到人性自私的一面,就是你可以別人不行,你喜歡的別人不可以不喜歡的這種自我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