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造成的傷害也難以彌補,
相對的,網路的輿論也不是沒有伸張過正義,
誠如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實難概括的指摘水之善惡。
所以只能求其善用,而不惡用,
本件中,輿論確實再次的告知大眾重視生態的觀念,
不也是美事一件?
衍生之爭執似顯無端。
除非是法律另有規定,任何人對於自己的言行,都需要負其責任,
若po文者的言論確實有侵害他人權益之情,縱其不願意,也須負擔其責任,
FUNSIR wrote:
是呀,就事論事很難嗎?
看不慣略過吧。
我懂了,意思就是這篇就是用來表那個燒鋼絲絨的人。
其它的事均不在本討論範圍,哪怕是嚴重一千倍,
還是燒鋼絲絨的最該死。
像我就是看不慣網路上有些人老是見獵心喜。
正義魔人這詞不是空穴來風。
你怎麼知道大家就只是要就事論事而已,不想扯東扯西的
這篇討論鋼絲絨事件,硬是要扯其它的事是怎樣?
沒有人說其它事不嚴重
也沒有人說燒鋼絲絨的最該死
其它更嚴重,更該死的事多的是,但都與這件事無關
扯再多該死的事也不會讓燒鋼絲絨的錯誤變小 (當然也不會變大)
要討論更該死的事,麻煩請另案處理
自己去開個討論串好嗎? 大家會奉陪的 (只要理性討論的話)
就像你說的看不慣民宿的事情,可以另開一個討論串
我也討厭不合法的民宿啊
但民宿本身對錯,根本無關這次鋼絲絨的事,不要混為一談
這才是就事論事吧
享受生活 http://richiestyle-lavie.blogspot.tw
FUNSIR wrote:
容不下別的意見,請你略過就好。
原來這裡對某種人來說,只要沒加入批鬥者,
一律歸為護航或鬼遮眼者。
我在前面已經說了,這行為如確實違規,那絕對需要檢討收歛。
一再的說,一再的有人視而不見,到底誰被鬼遮住了眼睛?
以生態角度去討論,卻回應其它行為沒有違規。
以是否違規去討論(鋼絲絨有歸在煙火項目?)保育區不能燒東西?(生火?燒鋼絲絨算生火?)
,卻回覆是微量破壞生態。再說回生態面,又回覆民宿合法的。
永遠就在答非所問,雞同鴨講。
拿往生咒來說嘴,實在有損陰德,真的有如此怨恨嗎?(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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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人打著保護生態的旗幟,穩贏的..
燒鋼絲也沒什麼好說的.再怎麼辨都是輸..
我很贊同你說的.一堆人見獵心喜.勿以惡小而為之.等等的..反正站對邊穩贏的,不罵白不罵...
不想被說成鬼遮眼.
也不想當正義使者.
站中間應該可以吧~
人生遊戲.戲遊人生
搖擺天秤 wrote:
你怎麼知道大家就只是...(恕刪)
是的~請容我說明一下
民宿開立與否的確與本篇無關,但民宿業者評論攝影行為..會微量破壞生態,
這就與本篇有關。
花瓶石旁每日有多少遊客泡進去,帶進了多少垃圾、身體的油脂、汗水、小孩的尿液、防曬油....
潮間帶生態因為遊客導致生態浩劫,需要封閉四個月再開放,也僅止讓生態喘息。
當然誠如您所說,民宿,遊客,交通工具,與本案無關。
但由製造出更大傷害千倍之人說出...燒鋼絲絨微量破壞生態喔...不禁止難保以後大家都要去燒鋼絲絨。
還有公道可言嗎?
另一方面,就如我前篇所說,綱路言論未審先判,
一個人起頭,大家路過的聽說這個人偷了老王的包子,也搶著先踹一腳再去想想為什麼要踹他。
後來證實原來他真的有偷了老王的包子,這才放下心不用怕被告傷害,同時大聲的吼叫自己是正義的人。
FUNSIR wrote:
但由製造出更大傷害千倍之人說出...燒鋼絲絨微量破壞生態喔...不禁止難保以後大家都要去燒鋼絲絨。
還有公道可言嗎?
那也請容我再說明一下
本篇的重點是攝影人在風景區 "燒鋼絲絨" 的事,和該群攝影人在 FB 上的反應
主要是想點出攝影人不要做這種事,和做錯事被捉包的態度問題
所以會在攝影觀念及技術這個分類
主要不是要討論生態被多少東西破壞的議題
至於民宿業者說什麼,其實不要因人廢言
無論誰說了什麼,攝影人在風景區燒鋼絲絨的事還是不可取得就是了
不要拿其它事來合理化燒鋼絲絨的事,對就是對,錯就是錯了
其實主要是反應你之前說的以下這句意氣用事的話
"我懂了,意思就是這篇就是用來表那個燒鋼絲絨的人。
其它的事均不在本討論範圍,哪怕是嚴重一千倍,
還是燒鋼絲絨的最該死。"
FUNSIR wrote:
另一方面,就如我前篇所說,綱路言論未審先判,
一個人起頭,大家路過的聽說這個人偷了老王的包子,也搶著先踹一腳再去想想為什麼要踹他。
後來證實原來他真的有偷了老王的包子,這才放下心不用怕被告傷害,同時大聲的吼叫自己是正義的人。
這點我就不認同了,你提的例子中當然是 ok 的
但這件事的照片也有, FB 上口出穢言問候別人長輩的擷圖也有
我看不出來和你舉的例子有什麼關聯
要認真的例子的話,就是有個人偷了老王的包子被捉包了 (事實和圖片都在)
卻死不認錯並 "口出穢言" ,說別人都偷了老王一台車嚴重一千倍怎麼不去捉
我這只是小事,不會影響到老王生計 (只會罵人三字經,卻完全沒有反省的態度)
所以才會被人看不下去把事情公開出來,接受大家公評
而是大家也都是看到擷圖 "知道對方罵人三字經的事實" 才看不下去的人跳出來說話,並不是未審先判
更慘的是,還一堆人附和那個偷包子的人的言論
認為他只是小事,怎麼不去捉偷車的人
卻無視偷包子做錯事在先,罵人的事在後的事實
只一味的認為大家都是正義魔人,只要找當事人的麻煩而已
所以才有更多看不下去的人跳出來,如此而已
不是大家多有正義感,純粹是看不下去
享受生活 http://richiestyle-lavie.blogspot.tw
搖擺天秤 wrote:
那也請容我再說明一下...(恕刪)
一件事可以有各種說法,你有你的說法,雖然不是全錯。
但並不客觀。
別把我的比喻改版引申成如此吊詭,更顯示出,片面看別人爭執就以公審鬥爭之姿,
挾生態保育之名,說的頭頭是道。敢問,這些人第一時間看到爭執並加入漫罵時,
心裡就明確的知道這一區是保育區?
我不針對你,但我不信所有人都是萬事通,罵人前就知道台灣有哪幾個保育區,各座落在何處,而各保育區又各有何規定。我說這些,不是指這次被糾正的人沒犯錯。不知你這樣可以看懂嗎?
我盼望攝影愛好者,時時留意自己的行為,是否影響到別人,影響到生態。
也希望網路一些不理性的漫罵行為能夠自省收歛。
不是不能公評,而是不能黑白未明前,就急著做不理性的公審鬥爭。
以上,你能不能接受,我想這不是我在意的點,我並不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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