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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絕對不相信這樣子沒破壞環境

是呀,就事論事很難嗎?
看不慣略過吧。

我懂了,意思就是這篇就是用來表那個燒鋼絲絨的人。
其它的事均不在本討論範圍,哪怕是嚴重一千倍,
還是燒鋼絲絨的最該死。

像我就是看不慣網路上有些人老是見獵心喜。
正義魔人這詞不是空穴來風。
這棟樓的討論源於某個人的不當攝影行為而生,
討論的範圍也似乎是局限於這種不當攝影行為應受責難的原因,
在這版中,將討論範圍限縮與攝影有關部分,似無不妥。

生態問題是個大問題,有很多可以討論的地方,
但在攝影相關討論區來討論其他行為所可能衍生的生態問題,
反而覺得有點奇怪。
不反對樓上的說法。
而是民宿業者出來評論攝影行為的同時。
給人的感覺有點不敢置信。
另一則是網路言論往往先批判公審,
再去爬法條,這次是真的屬於保育區,
那如果不是保育區,PO文者願負法律責任?
灑水拍荷花就是個例子。
先批判公審,發現錯了,能還誰公道?
那部份的網友難道不能有更理性的作法嗎?
這也是我說的見獵心喜。
網路上未審先判的情形確實普偏,
所造成的傷害也難以彌補,
相對的,網路的輿論也不是沒有伸張過正義,
誠如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實難概括的指摘水之善惡。
所以只能求其善用,而不惡用,
本件中,輿論確實再次的告知大眾重視生態的觀念,
不也是美事一件?
衍生之爭執似顯無端。

除非是法律另有規定,任何人對於自己的言行,都需要負其責任,
若po文者的言論確實有侵害他人權益之情,縱其不願意,也須負擔其責任,
FUNSIR wrote:
是呀,就事論事很難嗎?
看不慣略過吧。
我懂了,意思就是這篇就是用來表那個燒鋼絲絨的人。
其它的事均不在本討論範圍,哪怕是嚴重一千倍,
還是燒鋼絲絨的最該死。
像我就是看不慣網路上有些人老是見獵心喜。
正義魔人這詞不是空穴來風。

你怎麼知道大家就只是要就事論事而已,不想扯東扯西的
這篇討論鋼絲絨事件,硬是要扯其它的事是怎樣?
沒有人說其它事不嚴重
也沒有人說燒鋼絲絨的最該死
其它更嚴重,更該死的事多的是,但都與這件事無關
扯再多該死的事也不會讓燒鋼絲絨的錯誤變小 (當然也不會變大)
要討論更該死的事,麻煩請另案處理
自己去開個討論串好嗎? 大家會奉陪的 (只要理性討論的話)
就像你說的看不慣民宿的事情,可以另開一個討論串
我也討厭不合法的民宿啊
但民宿本身對錯,根本無關這次鋼絲絨的事,不要混為一談
這才是就事論事吧
享受生活 http://richiestyle-lavie.blogspot.tw
FUNSIR wrote:
容不下別的意見,請你略過就好。
原來這裡對某種人來說,只要沒加入批鬥者,
一律歸為護航或鬼遮眼者。
我在前面已經說了,這行為如確實違規,那絕對需要檢討收歛。
一再的說,一再的有人視而不見,到底誰被鬼遮住了眼睛?
以生態角度去討論,卻回應其它行為沒有違規。
以是否違規去討論(鋼絲絨有歸在煙火項目?)保育區不能燒東西?(生火?燒鋼絲絨算生火?)
,卻回覆是微量破壞生態。再說回生態面,又回覆民宿合法的。
永遠就在答非所問,雞同鴨講。
拿往生咒來說嘴,實在有損陰德,真的有如此怨恨嗎?(恕刪)


----------------
一堆人打著保護生態的旗幟,穩贏的..
燒鋼絲也沒什麼好說的.再怎麼辨都是輸..
我很贊同你說的.一堆人見獵心喜.勿以惡小而為之.等等的..反正站對邊穩贏的,不罵白不罵...


不想被說成鬼遮眼.
也不想當正義使者.
站中間應該可以吧~







人生遊戲.戲遊人生
搖擺天秤 wrote:
你怎麼知道大家就只是...(恕刪)


是的~請容我說明一下

民宿開立與否的確與本篇無關,但民宿業者評論攝影行為..會微量破壞生態,
這就與本篇有關。
花瓶石旁每日有多少遊客泡進去,帶進了多少垃圾、身體的油脂、汗水、小孩的尿液、防曬油....
潮間帶生態因為遊客導致生態浩劫,需要封閉四個月再開放,也僅止讓生態喘息。

當然誠如您所說,民宿,遊客,交通工具,與本案無關。
但由製造出更大傷害千倍之人說出...燒鋼絲絨微量破壞生態喔...不禁止難保以後大家都要去燒鋼絲絨。
還有公道可言嗎?

另一方面,就如我前篇所說,綱路言論未審先判,
一個人起頭,大家路過的聽說這個人偷了老王的包子,也搶著先踹一腳再去想想為什麼要踹他。
後來證實原來他真的有偷了老王的包子,這才放下心不用怕被告傷害,同時大聲的吼叫自己是正義的人。
FUNSIR wrote:
但由製造出更大傷害千倍之人說出...燒鋼絲絨微量破壞生態喔...不禁止難保以後大家都要去燒鋼絲絨。
還有公道可言嗎?

那也請容我再說明一下
本篇的重點是攝影人在風景區 "燒鋼絲絨" 的事,和該群攝影人在 FB 上的反應
主要是想點出攝影人不要做這種事,和做錯事被捉包的態度問題
所以會在攝影觀念及技術這個分類
主要不是要討論生態被多少東西破壞的議題
至於民宿業者說什麼,其實不要因人廢言
無論誰說了什麼,攝影人在風景區燒鋼絲絨的事還是不可取得就是了
不要拿其它事來合理化燒鋼絲絨的事,對就是對,錯就是錯了
其實主要是反應你之前說的以下這句意氣用事的話
"我懂了,意思就是這篇就是用來表那個燒鋼絲絨的人。
其它的事均不在本討論範圍,哪怕是嚴重一千倍,
還是燒鋼絲絨的最該死。"

FUNSIR wrote:
另一方面,就如我前篇所說,綱路言論未審先判,
一個人起頭,大家路過的聽說這個人偷了老王的包子,也搶著先踹一腳再去想想為什麼要踹他。
後來證實原來他真的有偷了老王的包子,這才放下心不用怕被告傷害,同時大聲的吼叫自己是正義的人。

這點我就不認同了,你提的例子中當然是 ok 的
但這件事的照片也有, FB 上口出穢言問候別人長輩的擷圖也有
我看不出來和你舉的例子有什麼關聯
要認真的例子的話,就是有個人偷了老王的包子被捉包了 (事實和圖片都在)
卻死不認錯並 "口出穢言" ,說別人都偷了老王一台車嚴重一千倍怎麼不去捉
我這只是小事,不會影響到老王生計 (只會罵人三字經,卻完全沒有反省的態度)
所以才會被人看不下去把事情公開出來,接受大家公評
而是大家也都是看到擷圖 "知道對方罵人三字經的事實" 才看不下去的人跳出來說話,並不是未審先判
更慘的是,還一堆人附和那個偷包子的人的言論
認為他只是小事,怎麼不去捉偷車的人
卻無視偷包子做錯事在先,罵人的事在後的事實
只一味的認為大家都是正義魔人,只要找當事人的麻煩而已
所以才有更多看不下去的人跳出來,如此而已
不是大家多有正義感,純粹是看不下去
享受生活 http://richiestyle-lavie.blogspot.tw
搖擺天秤 wrote:
那也請容我再說明一下...(恕刪)


一件事可以有各種說法,你有你的說法,雖然不是全錯。
但並不客觀。

別把我的比喻改版引申成如此吊詭,更顯示出,片面看別人爭執就以公審鬥爭之姿,
挾生態保育之名,說的頭頭是道。敢問,這些人第一時間看到爭執並加入漫罵時,
心裡就明確的知道這一區是保育區?

我不針對你,但我不信所有人都是萬事通,罵人前就知道台灣有哪幾個保育區,各座落在何處,而各保育區又各有何規定。我說這些,不是指這次被糾正的人沒犯錯。不知你這樣可以看懂嗎?

我盼望攝影愛好者,時時留意自己的行為,是否影響到別人,影響到生態。
也希望網路一些不理性的漫罵行為能夠自省收歛。
不是不能公評,而是不能黑白未明前,就急著做不理性的公審鬥爭。

以上,你能不能接受,我想這不是我在意的點,我並不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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