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ny2502 wrote:
很多時候大家只會在旁邊說別人怎樣怎樣
試問有幾個人電腦裡所有軟體及內容都是合法的?
試問有幾個人遇到沒有車的紅燈不右轉或闖紅燈
試問有幾個人完全照規定騎機車都遵守兩段式左轉的?
試問有幾個人紅燈停下來不曾超過停止線或不曾進入機車等待區的?
雖然我提問的問題無關攝影
但是除非自己完全可以做到以上的事情之外
還可以完全遵守法律規定的道德規範的
那再來批評別人吧~
如果要什麼都做的好後才有資格批評人,
我想除非政府從上到下各個都是聖賢才有資格運作吧?
所以這根本是屁話。
我有做不對的地方,我可以被你批評,
你做不好,當然你也應該被批評,
這根本是獨立事件。
閣下這種論調真是荒謬。
另外,
法律跟公德心並不能畫上等號。
法律是對多數群眾「最低限度」的保障。
因此在郭德堡的道德層次論中,只用「遵守法律」來判斷是非是很低的道德層次。
要思考的是這件事情「應不應該做」,而不只是「可不可以做」。
死守著法條的人,
跟電影「不能沒有你」裡頭冰冷的行政體系有何兩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