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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攝影愛好者請自重~(2010新社花海)

sunny2502 wrote:
很多時候大家只會在旁邊說別人怎樣怎樣
試問有幾個人電腦裡所有軟體及內容都是合法的?
試問有幾個人遇到沒有車的紅燈不右轉或闖紅燈
試問有幾個人完全照規定騎機車都遵守兩段式左轉的?
試問有幾個人紅燈停下來不曾超過停止線或不曾進入機車等待區的?
雖然我提問的問題無關攝影
但是除非自己完全可以做到以上的事情之外
還可以完全遵守法律規定的道德規範的
那再來批評別人吧~


如果要什麼都做的好後才有資格批評人,
我想除非政府從上到下各個都是聖賢才有資格運作吧?
所以這根本是屁話。

我有做不對的地方,我可以被你批評,
你做不好,當然你也應該被批評,
這根本是獨立事件。

閣下這種論調真是荒謬。

另外,
法律跟公德心並不能畫上等號。
法律是對多數群眾「最低限度」的保障。
因此在郭德堡的道德層次論中,只用「遵守法律」來判斷是非是很低的道德層次。
要思考的是這件事情「應不應該做」,而不只是「可不可以做」。
死守著法條的人,
跟電影「不能沒有你」裡頭冰冷的行政體系有何兩樣?
衣上征塵雜酒痕,遠遊無處不銷魂 此身合是詩人未?細雨騎驢入劍門
dreamimac wrote:
附帶提一下,台南市機車可以紅燈右轉
前幾天停下來(之前呆在台北養成的習慣..),旁邊的汽車駕駛還提醒我可以轉彎呢XD

不只這樣,
一些鄉下的地方... 可是連安全帽都可以不用戴的!
看到戴安全帽的... 就知道是外地來的
網路發言嘛... 多是隨便說說!別太認真..
既然道德勸說無用,只好使出殺手賤
不好意思借樓主像片壹用

每年都會發生,記得去年還有遊客潑婦罵街,都上新聞了。。
怎麼今年還是有..............
sixala wrote:
更甚者還有人拿逗貓棒去逗貓
嗯嗯~貓都跟你玩~其他人要拍照都不用拍了

咦!
若是把貓抱起來把玩...
這樣做不行嗎?
有人會不高興啊!?
網路發言嘛... 多是隨便說說!別太認真..
ydchiu wrote:
2010/10/19 台中 新社花海

不知道有沒有看錯!

照片中,後面有一大群人進去...
網路發言嘛... 多是隨便說說!別太認真..
樓主寫得太好了~
推一下~

ydchiu wrote:
對網友之回應:

1. 將照片PO上01的目的,除了發洩心中的不滿外,另想藉由"部落"的力量對此現象做一小改變。
(對方是攝影同好者,多少會上01逛逛)
2. 照片打上馬賽克,是考量"個人資料保護法"問題。
3. 在發生高球好手被歐致死事件後,我承認,本人的"道德勇氣"已經消失殆盡。
4. 建議各位遇上此等不公不義之事時,切勿當場發揮"道德勇氣";可以找工作人員或是有權制止該現象之人,
然後繼續自己的行程,以免惹一身閒氣,甚至惹禍上身!(這是多年之前,本人"道德勇氣"還在時的切身體驗)
5. 本人承認,紅燈有時會右轉等等問題,但這是法律已經規範的問題,我觸法,自有法律制裁。
當然,本人尚有許多不予人知的"壞"習慣,但這是"私德"。我們現在談的是"公德"。
6. 感謝大家,也希望一人一機(最好是配備長鏡頭),見不公不義之事,就記錄吧!發揮"部落"的力量。
7. 部落的領導
8. 感恩~
新進化論:適者不一定生存,不適者絕對淘汰!

inben2 wrote:
不只這樣,一些鄉下的...(恕刪)


如果是想借題彰顯自己城市人素質有多高尚
那就免了吧...

ydchiu wrote:
2010/10/19...(恕刪)


樓主整合的能力很強,我也好想參加這樣的道德部落,以後出門會帶長鏡頭,按下快門也不會像以前猶豫了,

大致上常碰到的大概是亂丟垃圾,違反交通規則,其實出遊要去注意別人有沒有進去花田還蠻難的,除非很誇張,

不過至少發起了一項運動,01攝影觀念的正義,手邊沒有這樣的圖片,有拍到隨時奉上~

inben2 wrote:
咦!若是把貓抱起來把...(恕刪)


我想這就是此部落成功與否的"難處"了,道德本來是互相尊重與包容,到後來變成利益受到侵占而不悅的指正藉口,

舉例:

植物園一整排腳架拍攝自然生態的景象,對於參觀植物園的遊客是否構成視覺上的阻礙,該行為是否不道德,
(說真的如果我有幾十萬元買大砲與大腳架我因該也會去排排站)

黃昏時刻攝影學會一群人佔著女王頭拍攝,偶而允許遊客可以進行拍攝,是否不道德,
(當天學會已經很有禮貌,但是如果我也想要在哪裡拍個幾十分鐘看起來是不可能了)

拍煙火卡位的時候某大師扛著比較高檔的設備擋住大家的鏡頭是否不道德,
(遇到這種人心裡只有神X病三個字形容)

餐廳用餐的時候用外閃閃了三下閃燈是否為不道德,
(最近很夯的文章)

諸如此類的例子有一個共同點就是拍攝侵犯到他人權益,例如植物園景觀、紀念地標、現場氣氛,純淨的畫面,

我想因該有許多人跟我一樣,在不可能拍出純淨作品的情況下故意讓雜物入鏡,不是紀錄不道德行為,而是記錄一個現象,不但我自己也可以拍照留念,還可以在多年後知道這個地方很多人搶著拍,換個方式想,又不是拿別人的錢拍攝作品,何必要求畫面完美,再說這個景被佔了還有其他景可拍,其他角度拍出令人驚艷反而不會被說蓋印章之類的,回到主題,我認為在人口密度高的拍攝地點,要不侵犯到其他人拍攝真的是件難事,除非拿微距鏡頭或是望遠鏡頭,而行為要做到不讓別人不悅,更是不可能,多點包容,心裡才會快樂,多拍一點路人,照片才會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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