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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道迷拍照 誤觸高壓電 拍照也要注意安全啊!

kaiend wrote:
就好像高速公路已經禁止你逆向開上去,難道就因為一句"我不知道"就可以逆向開上高速公路?

距離高壓電是危險的
但誰又知道離1.5公尺遠,都可能被電擊
要不要做個統計
倒底是怎麼觸電的
恐怕在這之前沒幾個清楚的

既然鄉民們要這麼苛刻的話
就別用高速公路
用小巷的單行道對待自己吧
沒逆向過???
坦白說⋯

我第一次在電視上看到這則新聞,真的不會他有哪裡可憐,甚至覺得他真的很白目


做研究論文也是要經人允許的

不是想要就可以這樣子隨隨便便,都唸完大學怎麼還不知道

沒人教嗎?太自私了
沒錯. 看了這是要長知識的.

電位差, 大家去查一下就知道了那是什麼東東.

電位差俗稱電壓,大抵上表示是兩個電位的差值
即是是直流電 小鳥兩腳之間也是有電位差 所以一樣會被電死
電流=電位差/小鳥電阻
所以如果兩隻腳都站在相同的電線上 則電位差為零 則不會被電到

重點在....兩點之間有落差

這也要算上小常識啦....沒事不要去亂碰就對了..

至於法令上..這點是有判例的.

學生到了禁止進入的地點. 也有立牌告知....在沒任何問題下時..被管理人員發現時.
就像有人說的...就是一張警告單或罰單.

但人出事時,...
管理的人員及單位也是有責任的, 未盡管理責任, 判重的話..可以由業務疏失致死這點來起判的.

但環境及其它因素也要列入...不是三言兩語我們大家在這裡說的就是..需要有專業的人去調查.

好比...大學生是...以什麼方式進去的...這點很重要.
以及在發生事故那刻, 管理人員的所在地及處理方式等等...

不過小弟的重點是..

有人立了警告標語時...請注意點..不要用自已的生命去開玩笑.
認真你就輸了
看到新聞報導這個 , 感覺蠻好笑的 !

拜託一下 , 都讀到 [ 研究所 ] , 自己擅自闖入 沒經過申請 , 而且還爬上去火車頭 !

這樣要怪誰 !?

請問一下 這樣叫做 [ 很可憐 ] ??

電成這樣是差不多剛好而已

這位同學用生命付出了慘痛的教訓
落井下石的話就少說一些吧 有點憐憫之心

救難人員也蠻有膽的
值得讓人尊敬
看到大家這樣討論,我也來貢獻一下自己的所學

首先我們必須知道V=IR這一條公式

V = 電位差(請注意是電位"差")

R = 電阻

I = 電流

小鳥之所以不會被電到是因為他雙腿跨接在同樣高電壓的電線上所以電位差為零,不會有電流

換做是人體雙手握住同樣電壓的電線而沒有接地,這時後人體電位與電線相同,所以一樣不會有電流通過

而前面網友提過高壓電弧跟一段距離就會導電,我們必須先知道所謂導體、半導體及絕緣體是怎麼回事

導體內的電子其束縛能(能隙)很小或是幾乎是自由電子,用來傳導的電子數目很多,所以稱為導體

半導體的電子因為有一定能隙才能成為自由電子,其導電性可以通過一定電壓使電子獲得能量克服能隙成為自由電子

絕緣體則是因為能隙比前兩者大很多,一般情況幾乎沒有自由電子,但是不代表絕緣體絕對是個"絕緣體"

也就是說在這普通電壓的絕緣體(電壓<<能隙),可以用超高電壓使絕緣體變成"導體"

高壓電弧,打雷皆是因為其高電壓迫使空氣離子化(正電與負電分開,被束縛電子成為自由電子),來進行放電

至於人體被電線吸過去一事,我不敢枉下定論

我們先想想高中課本不是有提過一個帶正電金屬球A跟一個不帶電的金屬球B的實驗嘛?

金屬球B中的正電會被排斥離金屬球A遠一點,反之負電會近一點

這時候金屬球雖然總電量為零,可是內部卻產生電偶極(electron dipole)

由於金屬球B的負電距離金屬球A的較近,吸引力比排斥力大所以就被吸過去了

一個導體被高壓電線吸過去這個事情是肯定,因為有夠多自由電子產生電偶極

但是人體是否可以產生夠大的電偶極被吸過去就有待驗證.
可愛小熊 wrote:
剛剛看到有大學生爬到...(恕刪)


這事真是太遺憾了,
拍友多多小心!
為了興趣研究是好事,
但是要考量是否對自身造成危險。
切記:「三思而後行」

各位,發自內心的祝福當事人吧~~
只有時間才能證明自己的存在。
Stannnnnnn wrote:
有點好奇的,就是.....(恕刪)


一般來講,燃燒的時候你看到黑煙,是因為燃燒不完全,所以產生一些所謂的煙煤,英文叫soot,所以你才看到黑煙,至於白煙表示燃燒比較完全,也就是說在高溫狀況下,還有充分的氧氣供給,應該燃燒會很完全,所以你只看到白煙。另外一點白煙有可能是因為水蒸氣造成的,這也會是白煙。

沒想到01的攝影討論區是這麼血腥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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