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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那些帶相機到餐廳拍美食的人~多替別人想想

lan2000 wrote:
若以小布先生的例子 ...(恕刪)


我相信應該是你的表達方式沒說清楚,才會讓大家誤解。
例如你前面說的「說壞話」的例子。
「沒有人是聖人。」

這是事實。

但不是原諒自己道德犯錯的好藉口。
lan2000 wrote:
怎麼感覺大家都認為我是那種會故意違反的人
也許是文筆不好大家誤解了(恕刪)


我並沒有認為您會是故意違反規定的人.

只是在這件事上,大家對於規定各有不同的看法,
有的人為:沒說不行,就是可以拍照.(所以就會先拍了再說)
我覺得:沒說可以,就是不行拍照!(所以我覺得至少要先徵求店家的同意)

現在很多人,總是先考慮到自己.
所以再繼續討論下去也不會有結果.
bryantchen23 wrote:
我覺得:沒說可以,就是不行拍照!(所以我覺得至少要先徵求店家的同意)
.....而不先想想自己錯在那裡..


OK~非常謝謝您的.....指教
那,在此請你捫心自問,您這一輩子去餐廳(公共場合)拍照前,都會先去問餐廳的服務生或是管理者?
而且,當你到那邊時,其他顧客已經四處在拍照了,這時,您還會先問?
倘若您這輩子都有做到
小弟實在佩服不已,是小弟修養不夠~汗顏

然而,謝謝你回應我的文章
我那一篇短篇文章是做個分享而已
我比較在意的,是那個服務生處理的方法,我認為是處理得很草率
然而,我並沒有強調我是對的,我文章也沒有強調:為何不能拍照...其他人就能拍@#$%︿
說白點
難道其他人拍照,也難不保不會也拍到食物嗎?
試問,倘若你是我,你難道不覺得那是羞辱?(請捫心自問)
當時,那一個吃飯區域起碼有三十幾個人(該餐廳同一樓層細分成幾個區域)
那是個連鎖大餐廳,不是小店面
我猜想,當時在其他區域用餐的人可能也有聽到隔壁有人被斥罵,只是沒看到我的臉而已
我在三十幾顧客面前被那服務生大聲公開斥責,您....不覺得這樣是一種羞辱?
這就好比....你女友或小孩(朋友)犯了錯,倘若您當時在公眾場合就忍不住、不經思索就當眾斥責對方
難道....您不覺得不恰當?
我想...應該可以換個方式吧?不是嗎?
您不覺得....服務生應該換個方式來處理會比較好些?
OK~你若不覺得的話,您非常有雅量,小弟深感佩服~甘拜下風~
看來是小弟修養不夠
然而,我再說一次,我並沒有說我是對的,我上幾頁文章明明就言重表達:我在對事不對人
當時跟經理對談,從頭到尾也沒有要那個服務生出面,我也沒說:「為何其他人可以拍照?」之類的話
他有問是哪一位服務生,我當時也說「那不是重點,我只是在表達處理態度的問題」
bryantchen先生,我在強調服務生的處理方式很草率好嗎?
她大可走到我旁邊請我不要拍,這樣不是令人舒服些?

請看懂別人要表達的重點好嗎?
勿斷章取義

well~~以上有失禮處~請見諒
繼在餐廳拍照用閃燈可以拿什麼在公車上摳香港腳啦...門口被停車啦...
再來就是吸二手煙啦...
甚至連飆車族打人都可以拿來作比喻之後..
又有大大拿在韓國首爾地鐵的博愛座拿來作進一步的比喻....

這跟在餐廳拍照用閃燈又有什麼關係呢?...
如果大大是拿在韓國的餐廳拍照用閃燈會被霹靂啪啦的狂唸一大串你聽不懂的韓文的話..
這才能夠一起討論,不是嗎?拿地鐵的博愛座....我的天呀.....

在餐廳明訂禁止吸煙之前...在餐廳裡吸煙是非常令人討厭..這點我當然知道......
但是...後來發生什麼事...大大忘了嗎?
餐廳就開始區分吸煙區及非吸煙區....不只是餐廳啦..很多地方都是這麼區分...
為什麼?餐廳老板為了服務一群吸煙的客人,又怕影響討厭吸二手煙的廣大客戶所想出的方法...

所以...大大認為有可以在未來的某一天在餐廳拍照用閃燈會被明文禁止.....
當然有可能.....不過..在這之前..如果大多數的人真得非常討論在餐廳用閃燈的話...
應該不會直接明文禁止..而是會先區分拍照區及非拍照區才是呢...........
當然有可能在未來的某一天.....我們可以期待著....不過..可能嗎?

還有大大認為我看錯樓主的標題...不是不能用閃燈..而是在用之前示意四週的顧客..事後發現閃到人了馬上道歉..
這是禮貌,禮儀以及道德..這是自律...
在用閃燈之前先示意...
講白一點,就是先告知...小的要用閃燈拍照..如果有影響的話,小的就先在這裡告個罪...真得不好意思之類的...
示意..如何示意?用眼神?用手勢?還是用言語?
示意的範圍有多大?看用閃燈的角度..如果是直打..可能就是四週...
那如果是跳燈的話..那範圍就大了..全餐廳的人都會受到大大小小的影響..那怎麼辦?
好..為了表示我有自律.有禮貌..有道德感...我就每一桌都去示意..不管是用眼神,手勢還是言語...
就像新娘新郎一桌桌敬酒般地一桌桌示意.....
如果大家都同意..這還沒問題...只是拍照留個念還真辛苦...
但如果不幸的話..有人反對的話呢...好不容易問個十五二十桌同意,但就有那麼一桌的人堅持反對..
像遇到了這裡的大大...就算一張影響到我的用餐權利,是絶對不能拍的..否則我就要去制止...
那....這該怎麼辦?
是拍..還是不拍?

示意..真得是一種尊重嗎?
還是只是更失禮...更失態...

在外面餐廳吃了這麼久..真沒有人拍照用閃燈前有先來跟我示意...
陌生人來跟我講說這點點點.....搞不好我還認為是種打擾..還是....這是一種新的把妹方式.....呵..呵...
還真沒碰到...
不過會碰到有其它桌的人請我幫他們拍合照..不管是情侶還是團體..餐廳服務生幫客人拍照也是一個基本的項目了吧....
這應該是很多人才會常常遇到的情形.....
真得有人有遇過有人用閃燈先示意的嗎?真是太奇妙了耶..........

所以我就覺得說...你們是不是不出門呀...這個世界很大耶.....出來走走看看..
不要老是靠網路搜尋引擎來決定事情的對錯..跟朋友去餐廳吃吃飯,拍拍照...
好像搜尋到一些資訊,就決定了好壞..就像在餐廳用閃燈是大多數的人所不能接受...
有大多數人嗎?光在這裡的討論熱度..才三天..已經沒什麼人要分享了耶..才150多篇...
還是這樣就算大多數的人了.....還要扣除重複發言及罵我的篇數...好啦...都算了...還不到二百篇...

對了...繼對我的大頭照都有意見之後,連我父母都要問候一下...
這樣有很爽嗎?不知道要如何討論..沒有話可以說..
就直接往人的身上招呼嗎?

對啦...反正大大躲在帳號的後面...也沒有人知道你是圓是扁..是公是母...
反正不爽就問候問候..也不會怎樣..
也不會有人記得.......
這樣罵人..老子爽....你又能奈我如何.....只是說你社會沉淪已經是客氣了...
說你家庭失敗也只是剛好啦......

不過...各位大大呀....你不要忘了...你在這裡打的文字..不光是給我看而己...
有廣大的鄉民也在看呀...都一定有人來逛逛呀..看看人氣,,也有28000耶.....
看看..原來這些反對用閃燈的這群人的水準也不過如此...
發個言支持可以用閃燈..就會被問候一下......真是差勁耶......長久下來...形象不好耶....
當然各位大大也不會在意啦......只在意自身的權利,不能受損啦......

如果連網路的基本禮儀都不會的話...還能談什麼餐廳用閃燈的基本禮儀...呵...
喔...這些也沒有明文禁止呀.....為什麼不能罵罵人....
嗯...說的也是...就請便吧....
jen622 wrote:
繼在餐廳拍照用閃燈可...(恕刪)

連國民道德都不懂的人 還來大言不慚的談網路禮儀
我個人覺得這種行為真的是忝不知恥
和你分享韓國人的文化 那是要教育你 很多事情雖然沒有法律約束
但是社會仍舊有很多事是受到道德的規範
連全世界最卑劣的民族都明白的事 你堂堂台灣人竟然不懂
還說世界很大 鼓勵大家出去走走 
不曉得你是都走到哪裡 又吸收到了什麼
我倒想建議像你這般水平的人還是別到處丟臉比較好
或許你不知道你已經到了語無倫次的地步 台灣的醫學還算發達 你懂我意思嗎?!
還有
教育部花12億 推行有品運動
你可以去參與
jen622 wrote:
繼在餐廳拍照用閃燈可...(恕刪)


真的很不懂為何現代的年輕人有辦法把黑的說成是白的,明明就是錯的事情硬要把它坳成天經地義的事,感嘆現代的教育為何會失敗成這樣...

來說說我的經驗好了,小弟我也喜好在餐廳拍照留念,但在去一間餐廳用餐與拍照前必定會做足功課了解該餐廳對於拍照是否有規定,譬如說最近去的是楊梅的君洋城堡好了,小弟我還親口問服務生他們對於攝影的規定,他們的規定是有在店內消費用餐即可攝影,但「嚴禁使用閃光燈」與「干擾到其他客人」,這不就是明文規定餐廳內不得使用閃光燈嗎?問一下是有那麼困難嗎??

再說,餐廳內不開閃燈就拍不好嗎?找顆大光圈/成像優的鏡頭配上FF高iso的純淨度,白平衡設定好,拍出來的照片一樣嚇嚇叫,真的一定需要用到閃光燈嗎?
牛牽到北京還是牛,這種人就是老鼠屎,
教不出公德心的。
我知道有本書

不要跟豬打架..........


因為你會髒了身體
但是豬只會覺得很開心,認為你在跟牠玩......

小弟比喻不是要污辱豬...
只是要表示

當你認真的做某樣事物,可能你自己一頭熱搞的一身傷...
回過頭了人家只是當你耍猴戲....



所以接下來我要說的是
只要是 jen622 發的文 小弟一律不予回覆...

原因如上


各位大大...
希望大家能輕鬆看待 不要太認真
認真你就輸了....




我還是坐下來輕鬆的看戲
看看還有啥後續發展
數位生活是侵蝕我們生活的惡魔,但是我卻甘願出賣給它...給我數位其餘免談
整篇討論看下來,自己的心得..............
有任何指教,拜託鞭小力一點

問題的根源
還是在人與人之間的互相尊重

閃光燈是瞬間強光
不管在哪裡使用
都有可能嚇著周圍的人
尤其如果是在本來就不適合閃光燈的場合使用
對他人而言
更是不禮貌的行為
(使用的時機更情境根本就不對!!)
硬是要用
只會招來眾人白眼而已

餐廳是讓人安靜用餐的地方
突如其來的干擾(例如這裡講的閃光燈)
很容易擾亂用餐情緒
甚至連食慾都沒了

本來就不適合開閃燈的地方
使用閃燈本就應該格外留心
至少也該徵詢一下店家的規定
確定一切妥當
再用閃燈也不遲

尊重是為人的基本禮儀,不是嗎?

不懂得尊重他人的,就休怪別人用畜生之道對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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