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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公然拍攝小販嗎?

如果你不想給別人拍

硬要拍你,你什麼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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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tachang wrote:
拿相機的拍 ---&...(恕刪)


還是有犯法喔~~ 如果被拍的人喝止,但拍的人不停, 被拍的人可以告拍的人騷擾罪喔~
jjusk wrote:
不尊重別人的人也別期待別人會樽重你, 沒被暴力對待(輕則砸相機, 重則人身傷害), 就該阿彌陀佛了!


我只知道如果老闆砸了人家相機或人身傷害,錯的就是老闆,他要負責。

君子動口不動手
很多人都說過'尊重'


別把自由無限上綱


別以為拿個照相機就天下無敵

不信拿去拍拍黑社會看看後果是怎樣



qqwen wrote:
互動的好~放網路供人觀賞~替自己衝人氣幫店家衝人氣
互動的不好~當然還是上網PO論壇~討論543順便讓大家附帶批一下東西好不好吃~幫店家減減人氣~^++^...

所以不管好不好 自己都衝到人氣了
店家真可憐...

曾經在松山幾場碰到一位平面報社的記者,客氣的問我老婆是否可以拍我那2歲的小孩,

記者先指著掛在脖子上的記者証給我老婆看,然後徵詢我老婆的意見,等到同意後才拍我的小孩。

當下覺得這才是尊重被拍攝者的方法。


kanna520 wrote:
我只知道如果老闆砸了...(恕刪)


問題是不少攤販都不是善類!

之前電視不是有報導,一個攤販做了很多年了,被警察開單罰單累計600萬.

說不定他的錢都在別人那邊.名下沒財產.

被砸了相機,人身沒有損傷,你只能告他損毀,你以為他有錢賠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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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拍就拍,不給拍就不要拍. 不然遇到被修理,也不一定討的到公道.
jinyamchen wrote:
問題是不少攤販都不是...(恕刪)


我沒有說賠償問題,況且樓主都刪照片道歉了,如果有這種事情發展,站在那裡排隊的客人自己心裡會有一把衡量的尺,老闆要負責的是自己的聲譽。
hiroyuki2243 wrote:
奇怪...奴性這麼強的言論也有人認同
我只能說無奇不有啊
重點不在於自不自由
自由是基本人權啊.....關太自由屁事...(恕刪)

重點"太"字吧!
自由是建立在不影響他人的基礎之上,我想"太"自由是指超過這個範圍的自由
自由也不是可以無限上綱的
自由是基本人權.....但是關奴性屁事?

都不要法治最自由.....
kanna520 wrote:
我沒有說賠償問題,況...(恕刪)


他是攤販,又不是店面,真的搞到臭掉了,換個地方開又是一條好漢.

他能負責什麼?有些人是不一定要聲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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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樓主:

第三點:用18-250拍就好了.拉到最遠,可以隔一條馬路拍.連臉都可以拍的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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