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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usk wrote:
不尊重別人的人也別期待別人會樽重你, 沒被暴力對待(輕則砸相機, 重則人身傷害), 就該阿彌陀佛了!
我只知道如果老闆砸了人家相機或人身傷害,錯的就是老闆,他要負責。
君子動口不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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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wen wrote:
互動的好~放網路供人觀賞~替自己衝人氣幫店家衝人氣
互動的不好~當然還是上網PO論壇~討論543順便讓大家附帶批一下東西好不好吃~幫店家減減人氣~^++^...
所以不管好不好 自己都衝到人氣了
店家真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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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na520 wrote:
我只知道如果老闆砸了...(恕刪)
問題是不少攤販都不是善類!
之前電視不是有報導,一個攤販做了很多年了,被警察開單罰單累計600萬.
說不定他的錢都在別人那邊.名下沒財產.
被砸了相機,人身沒有損傷,你只能告他損毀,你以為他有錢賠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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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拍就拍,不給拍就不要拍. 不然遇到被修理,也不一定討的到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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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yamchen wrote:
問題是不少攤販都不是...(恕刪)
我沒有說賠償問題,況且樓主都刪照片道歉了,如果有這種事情發展,站在那裡排隊的客人自己心裡會有一把衡量的尺,老闆要負責的是自己的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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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royuki2243 wrote:
奇怪...奴性這麼強的言論也有人認同
我只能說無奇不有啊
重點不在於自不自由
自由是基本人權啊.....關太自由屁事...(恕刪)
重點"太"字吧!
自由是建立在不影響他人的基礎之上,我想"太"自由是指超過這個範圍的自由
自由也不是可以無限上綱的
自由是基本人權.....但是關奴性屁事?
都不要法治最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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