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dacke Dees wrote:
他的照片文不對題,拍...(恕刪)
TO:Cudacke Dees大
這樣叫作已經贏了,
那這是台灣法制的一大退步阿
我不知道這段話是不是對我說的..我想您誤會我了..我的意思是他個人贏了.而不是這個案例他贏了...讓您誤會..不好意思
iltp1973 wrote:
C大別誤會,我不認為可以拍出一模一樣的,我只是提出如果用我說的方式去引導訴訟的方向,並不是不可能
現在沒人去拍的這件事,或許是程序上還不用出這招,需要了再去拍就好,請人拍也是要花錢的
也甚至或許不會去拍,出別招來應付
P大會不會去拍?有沒有需要去拍?想不想去拍?激他也沒用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