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c1205 wrote:
噗隔壁有一篇有網友j...(恕刪)
拿兩個鏡頭 一個奈米鍍膜 一個沒 同個地方拍攝 同個人拍攝 同個角度方向拍攝 同樣光線下拍攝
多拍幾張就可以知道有沒有差了
H530325 wrote:
我無法認同你舉的例, 因為每個景點是不同的, 沒去過怎會知到帶什麼? 尤其是超廣角與望遠鏡頭!!
1) 請問你去福建看土樓, 要不要帶超廣角? 還是望遠鏡頭?
2) 請問你去模里西斯玩, 要不要帶超廣角? 還是望遠鏡頭?
第一次要去, 如何決定??
ANS.
1) 都不用, 只要一般變焦鏡廣角端相對焦段有到28mm 即可, 頂多到24mm 再廣沒啥意義, 退兩步就有了!!
2) 不用帶超廣角, 最好帶望遠及增距鏡, 因為海灘, 泳池上空的金髮MM一堆!!
以上為個人感覺, 若你去模里西斯帶隻T116, 坐船到海上, 拍整個海灘大景, 上空妹一個個小的看不清, 我也沒辦法!!
hiroyuki2243 wrote:
奇怪了,這篇發文者到...(恕刪)


您好:
以下文字原本是想直接張貼在討論區內的,但後來改變主意,先以私訊發給您參考,希望您能採納 EVA001 在 14 樓提出的建議。
EVA001 wrote:EVA001 在 14 樓提出的善意建議,怎麼不見樓主有回應呢?那我也多說兩句好了,看看能否引起樓主的重視?
建議大大把路人的照片移除比較好, 注意攝影禮節.
關於 "拍攝前或後是否須徵得被拍攝者同意" 這一點各方爭論已久,故不在此提出討論,但是要公開張貼、展示那種明顯易於辨識出人物面貌的相片時,最好還是要徵得當事人的同意,這是基本的禮貌,同時也較不易產生後遺症與糾紛。
樓主貼出來的第 6、7 那兩張相片那兩張的 "路人" 與第 8、9、10 那三張的 "路人" 是不同的,一種是 "刻意對準影中人拍攝" 的 "路人",而另一種是 "非刻意拍攝而入鏡" 的 "路人"。
第 6、7 那兩張相片若已徵得 "影中人" 同意公開展示的話,那就應該附上證明或說明以示負責,否則就不應該公開張貼,若您對第 6、7 那兩張的拍攝效果感到很滿意,那就留在家裡自己欣賞即可,第 8、9、10 那三張類型的相片,大方公開張貼應不致有不妥之處。
以上意見請參考。
已刪除,滿意了嗎?為了兩張照片大做文章...您莫非是那三人中其中之一?還是針對小弟?以後版上其它大大若有拍攝到路人而又沒有附上您所說的證明的話,您又沒有出來說明就代表是針對小弟我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