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gittaPan wrote:假如在電腦上不做任何設定,不做其他編修,單純將二張照片重疊。所做的事其實跟你說的「1.b.(數位)在同一數位檔案內合成或言寫入一次或多次曝光資料」幾乎是一模一樣的。可是你卻把二者分成不同階段。這就是只看到形式上的順序,卻忽略了數位技術的本質。這種論證是有問題的。
…所以您說的電腦重疊是屬於3。...(恕刪)
我並不在乎比賽該怎麼比。只是覺得科技進步了,有些對傳統的莫名堅持實在沒有什麼必要。
Dave5136 wrote:
假如在電腦上不做任何...(恕刪)
SagittaPan wrote:這就是我所說的莫名的堅持。數位科技可以在「事後」做到以往「感光那一刻」才可以做到的事。數位資訊,直接在一個檔內合成,跟存成二個檔再合成,內容可以是完全是一樣的。本質相同的事,你一定要認為不同,也是你的自由。但罵別人謬論就不好了, 因為你並沒有比較高明,只是定義不同。
….對我來說,第 1 階段就是光線透過鏡頭記錄在感光元件上。…
SagittaPan wrote:不完全是。標題講的是造假,後製不等於造假。如果底片機重曝不算造假,數位機同一場景疊圖應該也不算。比賽如果要禁止後製,才需要把定義寫清楚。不然數位時代吵後製的定義,沒什麼意思。
…但~我們這十幾頁不是在談比賽可否後製?…
datapay wrote:
以後比賽只能用主辦單...(恕刪)
Dave5136 wrote:
這就是我所說的莫名的...數位科技可以在「事後」做到以往「感光那一刻」才可以做到的事。(恕刪)
老禪師 wrote:
若依你的邏輯觀念.那只要使用photo shop隨便拿一張照片.按個油畫或水彩功能.再作油畫布或水彩紙輸出.照樣可以參加美術競賽了.一樣都要動手只差是動鍵盤和動畫筆而已.結果都是一樣的不是嗎?.藝術都是在電腦裡完成的嗎?.photo shop是萬能的...
SagittaPan wrote:
所謂的多次曝光是透過鏡頭將不同時間甚至地點的光線素材曝光在同一個感光元件上,如同一張底片。
而由於感光元件的曝光值有其容許程度,故多次曝光須要攝影人先行減曝才能得到適當曝光得以進入2階段。
而數位式重曝則是相機廠商保留給底片使用者的老玩具,所模擬出近似於底片重曝的功能。
SagittaPan wrote:
廣義來說:攝影技術包含1 2 3,但狹義來看,通常是指1。
以底片來說,除高級玩家和專家有暗房技術以外,常人除學生外不會去瞭解2 3 階段,
但在數位時代,2 3 變得很有可能並很容易上手。
SagittaPan wrote:
我的堅持是:如果要談攝影技術,就是在談當下現場您所記錄下來的;
但如果要談照片或影像後製,我甚至可以給您一張我沒到現場也不是我拍的作品出來。
堅持為了甚麼?是為了磨練技術,是為了磨練在當下我應該如何構圖取景、決定光圈和曝光值。
索尼阿法 wrote:
依偶的經驗~~!!通...(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