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 24mm 為例, f/8 預對焦在 1m 處, 合焦約在 0.7m~ 1.7m 的範圍內.
24mm 廣角很難以 3m 外之事物為主體. 因此真的需要很"貼近"被攝者.
想拉開一點點距離, 或許用35mm, f/8, 預對焦在 2m 處, 合焦範圍約 1.5 ~3.3m.
加上測光也以手動預先測好, 如此一來完全沒有快門延遲問題. 當然區域評價或是中央加權測光均亦可.
* * *
事實上用什麼鏡頭都可以, 只不過看拍攝者喜歡用什麼"方式"去融入街頭.
例如 85mm f/8 預對焦在 6m 處, 合焦範圍約 5 ~ 7.5 m, 只是視角變小, 鏡頭的方向感要練.
我個人覺得, 要在抓拍和構圖上取得平衡點的話, 最恰當的焦段或許是 50mm 左右.
玩 RF 的人, 都是潛在的街拍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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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 200mm 的焦段一樣在被攝者前 90cm (最短對焦距離) 拍攝, 由於是低光大光圈長焦段, 需要準確對焦, 無法抓拍.
抓拍沒什麼很 fancy 的技巧, 或許需要的是較高的 EQ.
Limitation frees creation.
紀錄的不管是人事物地,攝影不可能從無生有,所有快門後的影像都是種真實。
紀錄一副影像,這副影像還是在公共場合許多人都看到的影像,這有何罪之有?
你說:但散播在網路上給其他人看阿
那.....路上那些人就沒看過嗎?
路上那些看到這幕的人就不多嗎?
記實就是為當下的物、當下的事、當下的時、當下的地做記錄
一個畫面的故事只有在那時間才有對應到心中的那個靈光
過了,就不再會有同個畫面了
就像年年日日都會有日昇日落,但每次的日昇日落就會有你同樣要的靈感嗎?
如果拍攝者對應到了自己那難得的靈光,肯為其負責有甚麼不對?
就像那大師,怎樣就是要拍到那個靈光。
就算要殺要剮我想都不會怕吧,因為那就是堅持自己的靈感阿
如果莫札特當初要遵守那時間的音樂倫理或潮流,那他會是莫札特嗎?
堅持自己在進入社會後越來越不可能
樓主的照片我看到了這個年代的社會街景
這個景象跟五六年前的照片又有不同
過了五六年又有不同
甚至以現在社會流行的變遷,或許過了一兩年又有不同
為何不能留下這種紀錄?
在網路上又如何
資訊爆炸的時代,不會只有大大的照片而已
每個都要去道德責備?
不過就街拍分享而已嘛,又不是拍什麼見不得人的相片
非得扯上法律、道德嗎
讓分享歸分享,要討論的另開個文章討論不行嗎?
回歸主題,樓主後製的色調很棒,很有特色
天秤用 Lightroom 調了一組模仿樓主分享的相片色調
不知道像不像,還請樓主指導一下
並分享 Lightroom Preset 給大家下載,用 Lightroom 就可以輕鬆後製了
話說回來,Lightroom 還真是好用~
街頭速寫 Preset 後製圖

原圖

街頭速寫 Preset 後製圖

原圖

Lightroom 街頭速寫 Preset 下載: 200801/mobile01-ed8cc420140e52ed5d7dfb982b0800ad.zip
享受生活 http://richiestyle-lavie.blogspot.tw
libraleu wrote:
但不要散布到公眾場合, ...(恕刪)
有一次我在拍攝的時候, 攝影機的太陽燈一直對著我照, 我一直躲, 燈也一直追著我.
"我只是要錄你拍照的樣子..."
我是被干擾到了, 因為強光刺眼. 比起拍照猶有甚之, 不習慣, 不舒服, 不希望, 但是沒有什麼不能接受的.
當他人在行使他應有的權利,我即便不悅,也無從剝奪.
* * *
至於我如果跑到像西門町這種公開場合去,我自己已經將自己的影像在公開場合散佈到不知道幾萬人次的眼睛和監視器裡了,
我又如何要求他人僅私相收受我的影像,不要讓我發現呢?
我可以勸說或申張自己應具的權利,但無法要求對方不得與他人分享他拍攝到的影像。
* * *
徵求被攝者同意在大多數情形下是不可能的, 就像每天播出的電視節目有多少的路人上鏡頭一樣,
哪個攝影者會知道上鏡頭的人是誰? 如果有一個人不同意, 錄影節目是不是不得播出?
所謂將心比心之處,我想還是有的。例如打馬塞克, 例如變聲, 例如不拍正面。
例如不散播清楚的小孩子與其家人的照片,以免心存不軌之人有機可乘…
但是這種將心比心,並無通律, 並不是非有即無, 沒辦法以一概全, 以不得散播為准, 還是很多尺度需要去拿捏。
* * *
對攝影者, 也並不是因為合法合理,就不會惹是生非,被攝者仍可能因為極度的不悅而採取非理性不合法的報復手段。
或許下次你被照到的時候, 拿起你的手機, 也將攝影者照下來.
這樣一來, 你就取得平等的地位了.
Limitation frees cre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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