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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06小粗坑遇上令人冒火的攝影愛好者

比爾蓋飯 wrote:
題外話:你觀念要修正,不管男、女、老幼、雙性人、變性人、動物甚至植物,都可能被強暴的,強暴不是"女性人類"專用的動詞,麻煩你觀念要改。都什麼時代了,男女平權你沒聽過嗎。

強暴:被強制性的暴力攻擊,和強姦是不同的,難道你腦子裡都是煎來煎去嗎?

別在那邊歪樓,要幫樓主講話,也不是用這招的啦
管他男女,就算馬小九上來企圖利用網友力量公審其他人,老子也照樣罵...


罵吧,跟我無關!


CcCManCcC wrote: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恕刪)


你不用很認真去查條文了,我居住在鄉下地方,別說拖吊車,警車都只有發生重大事故才會看到,更別說我提到的是『沒鋪柏油的那些產業便道』,有些在地圖上甚至是查不到的,只有出現在軍事地圖中,有些還是私人產業提供給大家方便的,那不是交通法規的適用地區,這跟台北、高雄的狀況是不同的。(這個離提了,交通法規先別討論吧!)

舉這個例子只是要說明,你知道檔到人家慣用出入口的容易被砸車,應該也能體諒到樓主在生什麼氣,公共場所雖說是公共財,也要有個先來後到,公共廁所也是公共場所,上公廁也得排隊吧?!不是拳頭大、塊頭大或講話大聲就可以先上吧?

至於大家質疑是否鏡頭範圍可及都是樓主家的,呵呵~平心靜氣想一下,是否是欲加之罪啊?

攝影場所是大家的,法理上誰也沒權力去趕誰,但在慣例上,公共財的使用還是要依照先來後到的,除非都學左岸同胞,公有的都用搶的、用打尖的,大家都比拳頭、比氣力、比背景.........

各位的舉動讓我想到我帶小孩去香港時,斥責不聽勸告硬要插隊的左岸同胞,反而遭到一堆人的白眼,議論紛紛的說這個人怎麼這麼兇.....

一切都要講法理的話,大家憑什麼斥責哪些佔據博愛座的人,哪條法律規定博愛座要讓位?

反過來說,樓主當然沒理由趕人,就像大家亂成一團搶上車、上廁所,完全不管人家排了多久的隊一樣,也是沒有理由拒絕他的!
少說多做~少吃多動

robin0124 wrote:
我還在碧潭遇到有爸媽...(恕刪)


不錯喔

有正義感的人

父母不會教小孩

就讓路人來教..
這種人真的很討厭~上次我去拍螢火蟲也遇到~~當下就跟他吵起來了@@

don70214 wrote:
照文章中的說明看來 一開始對方也沒有要過來溝通的意願
...(恕刪)


對方為什麼要過來溝通? 在那個公共空間 在那個時間點
對方 要拿張躺椅 在那邊睡一晚都行
樓主小嫩嫩 你跟著他一起嫩 菜味都很濃厚 估計你跟樓主應該也都沒有當過兵
沒有受過訓練

前幾樓 主任舉的例子 你是有看沒有懂喔? 重點是公共場所 扯什麼先來後到
再舉一個例子 按照樓主的霸氣
假設今天 有人先來到公園的涼亭 架了腳架 然後在涼亭裡的桌上 擺滿零食 一邊吃乖乖
一邊拍 偶爾飛到涼亭裡的蝴蝶 蟲子之類的
然後有一對 七八十歲的老夫妻 天熱 看涼亭裡還有空位 近來休息
這時候 要用霸氣 請他們出去嗎? 說我先到的 在這裡佔很久了 我要拍蝴蝶捏 你們進來很無賴
今天是我第一次拍蝴蝶捏 等一下還有玩攝影很有的好友要過來 教我拍蝴蝶 總之你們快離開
不然我就把你們 潑上網!!

當過兵的 有磨練過的 碰到這種情形
老兵就會教菜兵
這個時候應該 有菸遞菸 有飲料送飲料
口氣好一點的跟對方說 大哥 不好意思喔 我真的很想拍下這個畫面
能不能稍微移一下您的腳步 往前或往後移幾步
自己取景的時候 也稍微利用 鏡頭焦段 改變視野範圍 去避過不想入鏡的障礙物
如果實在無法改善 就換個點拍 搞不好下個轉角 換個心境 能有更精彩的畫面

景是死的 人是活的 學攝影 除了要夠勤勞 還有就是要學著會改變視角
lordlost wrote:
舉這個例子只是要說明,你知道檔到人家慣用出入口的容易被砸車,應該也能體諒到樓主在生什麼氣,公共場所雖說是公共財,也要有個先來後到,公共廁所也是公共場所,上公廁也得排隊吧?!不是拳頭大、塊頭大或講話大聲就可以先上吧?...(恕刪)


差遠了

慣用出口被擋住,還是有其他路出去就好

你剛舉例的事情是整個被擋住,沒其他路可走,那還叫人家轉動方向盤移車?

我也路邊停車買東西,被後面來的汽車擋到過,但是因為有留縫..通常我們也是自己移一移就好

難道要這樣去拍人家車窗阿.....



上廁所是要排隊阿...

但是和排到了一間廁所,就叫其他人不準來旁邊上廁所不一樣阿

那是不是我拍個女王頭,一直有觀光客來,還有保全站在那邊,會妨礙我的風景,所以我要大聲把所有人趕走清場?拍照最大?!...

lordlost wrote:
公共場所雖說是公共財,也要有個先來後到,公共廁所也是公共場所,上公廁也得排隊吧?!不是拳頭大、塊頭大或講話大聲就可以先上吧?...(恕刪)


所以先來後到就可以無限上綱就對了
所以說 今天先到公廁 占著茅坑若不拉屎 是比較有倫理道德的就對了?

當然啦 今天 迷失的小嫩嫩要占著茅坑不拉屎 主任也不會說錯啦
畢竟公共場所 主任也管不著
樓主拋出小妹這句話 我想因該很多人依循著樓主的帳號 找照片去了
嘿嘿 所以找的人都因該看過樓主廬山真面目了吧!!我只能說炮火會繼續延燒下去
CcCManCcC wrote:
但是和排到了一間廁所,就叫其他人不準來旁邊上廁所不一樣阿

那是不是我拍個女王頭,一直有觀光客來,還有保全站在那邊,會妨礙我的風景,所以我要大聲把所有人趕走清場?拍照最大?!......(恕刪)


所以你認定樓主是把現場所有人都趕走,不准他們拍螢火蟲?

前面提到了,慣用出口是明顯的石子路,其他的都是長草區,當然不是不能開走,但是跟樓主的情形一樣,開走可能找不到另一個出口,可能會遇到長草區裡的深溝危險......樓主當然可以換場地,但一來先來的場地被後來者檔到,反而要息事寧人的換場地,如果樓主帶的是幾個壯漢,該誰換場地??這不又輪到『誰拳頭大誰說話就大聲』了?這是我們要的嗎?

好了,我認真了,竟然花這麼多時間在這裡打這些,說再多,各人的觀點依舊堅持,不如讓大家各自平息一下,自有論斷吧!

謝謝各位陪我聊的朋友,我得先去陪伴小女兒就寢了,沒意外的話,應該不會再回這篇了!



回完才看到,順便回一下:
內山田廣志 wrote:
所以先來後到就可以無限上綱就對了
所以說 今天先到公廁 占著茅坑若不拉屎 是比較有倫理道德的就對了?

當然啦 今天 迷失的小嫩嫩要占著茅坑不拉屎 主任也不會說錯啦
畢竟公共場所 主任也管不著...(恕刪)

我不覺得樓主是這個意思,樓主是男是女對我毫無意義,除了有人用到『強暴』這個字眼,令我覺得針對一個女生來說不妥以外,其他均無性別考量。
您如果有興趣的話,占著茅坑不拉屎,應該也不會有人硬把你拉出來吧,最少不會進去跟你一起擠著上。
少說多做~少吃多動
lordlost wrote:
各位的舉動讓我想到我帶小孩去香港時,斥責不聽勸告硬要插隊的左岸同胞,反而遭到一堆人的白眼,議論紛紛的說這個人怎麼這麼兇.....

一切都要講法理的話,大家憑什麼斥責哪些佔據博愛座的人,哪條法律規定博愛座要讓位?

反過來說,樓主當然沒理由趕人,就像大家亂成一團搶上車、上廁所,完全不管人家排了多久的隊一樣,也是沒有理由拒絕他的!...(恕刪)


所以香港人和大陸人合不來

水準問題....



至於你說博愛座,的確是沒立法

但是博愛座是全國公認了解這個玩意,甚至政府有宣導


今天你拿的出一條廣告政府宣導拍照攝影請禮讓先到的...我就服.......

這案例已經不是一個景大家輪流拍
而是公共區域佔地為王了........

lordlost wrote:
前面提到了,慣用出口是明顯的石子路,其他的都是長草區,當然不是不能開走,但是跟樓主的情形一樣,開走可能找不到另一個出口,可能會遇到長草區裡的深溝危險......樓主當然可以換場地,但一來先來的場地被後來者檔到,反而要息事寧人的換場地,如果樓主帶的是幾個壯漢,該誰換場地??這不又輪到『誰拳頭大誰說話就大聲』了?這是我們要的嗎?
...(恕刪)

拳頭大是你在說的

公共場所是大家的,不是你先佔先贏

就像我以前讀書時有次停在白線,隔天回來被當地成天擺攤的阿伯移車
我本來不想講話,默默騎走..結果反而那個擺攤的直接叫我以後別停這邊
我馬上兇他,這土地你的喲?有本事把地契拿出來再說
他也不敢說啥......


不懂為啥不能在公共場所的任何地方架腳架,我出門拍攝也是會先提早到拍攝地點,勘景的同時相對的也會考慮這是否是一般人潮會聚集的地方,心中早已凝定了好多圖框,發生什麼狀況時我該怎麼閃.

占地為王就是老大?? 這在公共的地方完全說不通,只能說太嫩了就要回家好好檢討,不要只會指著別人的鼻子罵自己.....

以下東勢林場賞螢高峰期拍攝,賞螢步道不可能沒人走動,我心裡盤算著,只要有人通過他不在中間停止我就不停止曝光,當然真的有人走過,我完全沒出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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