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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機竟然被拿來當做霸凌的工具!!

我真的覺得現在正面的人肉搜索真的算是一種變向的另一種法律制裁!
真的這些加害者太可惡,該是讓輿論來撻伐他們的時候了!
完全沒有顧及被害者的感受,也會造成被害者人生中產生嚴重的創傷!!
也可能因此造成他往後的人生走偏了,或是想法消極~

過去新聞也常常因為人肉搜索才很迅速的找到真兇!
就好像擋救護車的那位仁兄~
一下子就被找出來了!
這種人不被輿論撻伐那到底正義何在?
輿論壓力我想會讓他們得到教訓的!!!!!
奇怪打人的時候不是很兇狠??

最好是走在路上部要怕被認出來拉...

這幾個霸凌者 根本沒有悔改的意思
警察是啥飯的 就因為和解就不辦她了嗎
我相信被害者只是怕再被報復所以乖乖和解
這寫可惡霸凌者應該找奇樂制裁他們
只要一想到牙齒被踢斷~

結果最後只花了3600何解!?
老子做一顆最便宜銀色的都要5千起跳了~
做一顆的錢都不夠了,3600可以幹嘛?
到底有什麼深仇大恨可以讓這些小孩變成這樣!
真的是正義的網友挺身而出的時候了!!

myv3688 wrote:
讓一群自恃正義的鄉民人肉搜索,頂著氣勢高漲
用言論強暴人的鄉民,激進一點的,還會去人家門口登人。

都不自知,這樣的行為已經教訓過頭了沒有?
只是像那群霸淩的人一樣,自以為人很多,「趁機踹兩腳,不會有人看見我」~XD...(恕刪)


等你遭受不公被侵犯欺凌的時候
千萬不要換個帳號上網取暖嘿

裝什麼公道伯,為什麼你不是跪坐在地上被象神腿掃的那個??

小紅5168 wrote:
只要一想到牙齒被踢斷~

結果最後只花了3600何解!?...(恕刪)

是1200才對!

http://www.facebook.com/photo.yansson
最好笑的是~
加害者還留言回覆說:蔡鬼咩[人肉搜索]新竹市國高中聯手痛毆一名國中女生
拜託別再傳了 我們已經和解好了 你們以為這樣很好玩一直傳? 被打的女生已經逼到絕路了 你們還要在玩嗎? 還有 有加入此活動以及開發人肉搜索事件的人 將一刑事責任移送法辦

http://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162296517159051&id=162216943833675&cmntid=162456067143096

想告人還打錯字,打錯字撇開不說!
如果法官要幫加害者刑事責任一一提告的話,
那法官大概可以開一場萬人演唱會了,
重點是還要北中南巡迴演唱!!
還有傳票大概要先砍光一片森林才印的完~
而且他也不用工作了,因為他要天天出庭,可能要告到40幾歲才告的完吧!
我看法官看見此案件,會直接把禍害的亂源頭直接剷除關起來比較快吧!!!

小紅5168 wrote:
這些加害者還說出狂妄...(恕刪)


他們可能還不知道請律師告這麼多人要花多少錢
有點天真

公佈電話我也覺得不太恰當
社會病了~~~~~~~1515151515151
和解就沒事哦?教育局的反霸凌在幹嘛?

3600?這是真和解嗎?這是被脅迫的吧?

當校長、教育局、警察局、市長都只嘴砲時

鄉民的人肉是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 法律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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