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2580 wrote:你這樣的行為和在路上遇到的那些改裝顏射排氣管的台客有何分別呢? 不知為何要特別提「台客」兩個字?個人認為這是個搞省籍情結、種族分裂性的字詞。今天樓主的故事就是因為缺乏站在他人立場、為他人著想的一個的例子,沒想到回覆的也有一同來湊熱鬧的、搧風點火的人。並不是說回覆的人一定有省籍情結,但畢竟這種帶有侵篾性的字眼,還是要用的很小心,甚至不要用。你也許無心,但讀的人不一定能認同。希望真是無心之言!
小弟本身外閃有2個 580 430但是 我卻討厭在室內場所用閃燈我認為那是非常不禮貌之行為在室內 我只會用 大光圈定焦鏡 或是 用有防手震的鏡頭下去拍就算是夜間的公園 戶外 街道 一樣 我都不會用閃燈我的閃燈反而是在 大白天戶外 補光 壓光才會用上唯一會全程使用閃燈的場合 只有 婚攝如果有出去吃飯.逛街 在室內空間裡 看到人家拿單眼外閃在那 閃阿閃的 我一樣也是會給他白眼反倒是 拿一搬dc 有用到閃燈的還不會覺得討厭
=.=天啊~~大大你從小讀的,道德與倫理.被你丟到哪裡了啊....不能在餐廳大聲喧嘩..不能在餐廳亂跑..吃飯時不能把腳翹到桌子上..如果以上的都懂了..為什麼,在餐廳開閃光燈會防礙他人..這一點就不懂?真奇怪啊..真奇怪啊.....而且還用外閃跳燈=.=..沒看過這麼誇張的人..我又不是到舞廳吃飯..為什麼我要忍受舞廳的燈光效果...
昨天中午,跟家人一起到台中某百貨公司的餐廳用餐,因平時少有吃飯相聚時間,因此邊吃邊和家人談天當時室內光線不夠充足,有一桌客人拍玩樂中的小朋友,一直用跳燈拍,拍了數張相片後,實在受不了了請餐廳服務人員前去告知:我們已經受閃光影響了,希望他們不要開閃光,當時環顧四週,緊鄰他們的隔壁桌也抱著一位約滿週歲的小朋友,他們用餐也是交談的很高興但小朋友試圖爬過去玩,即被制止,似乎也不要小朋友直接被閃光擊中,那位先生順著拍攝方向延伸過來,隔著通道看到我們這一桌在那位先生的目光中,流露出"怎麼樣怎麼樣"而且明顯不友善的訊號,且刻意再拍兩張,我們不約而同地看過去,這次我翻譯他們眼光的訊息是"就要拍就要拍",我也用眼光回報他們訊息:"你已經嚴重妨礙我們吃飯了"現在在餐廳用餐拍照,應該很正常吧,但是狂用閃光,經天花板散射後,區域變大到其他地方了,已經到令人感到痛苦的地步吧,或許周歲小朋友的鄰桌都不好表示意見,但是他們還是持續注意我們這邊,持續開閃燈拍照,讓我們更不舒服.如果當時他們告知原因,譬如是因有腦疾(殘?),或其他原因而可不管他人感受,我想我當然應會(而且應該)立即結帳閃人,但是如果只是因個人喜好與否的原因(而且看來態度高傲),就要在一個燈光不明亮的地方持續開閃燈拍照,我的回應會是"請停止用閃燈拍照",如果遇上類似這種情況,大家會如何處理解決?============以上都是假的用樓主的文章改來的不過我覺得樓主小朋友的眼睛在長期在閃燈的照耀之下應該.............有苦難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