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因為買了新手機又強調拍照功能
就順手拿起手機拍了一張照片
不是那種擺姿式那種是真的亂拍
我當時沒拍商品是拍人像
就被旁邊的店員糾正了.....
我就說我沒有拍商品我是在拍人就默默的把手機收起來了

k.k2001 wrote:
是否有在開放的商場拍照而被罰款或判刑的案例?
...(恕刪)
cucubird wrote:
印象中...罰款.....(恕刪)
夢與理想的實現者 wrote:
有時候,“怎麼拍”也是有可能成為被阻止的原因
商場、店家的環境,個人覺得還是小DC為佳
侵略感較低、快門聲也近乎靜音
拿著大型單眼啪啪啪的拍,別說店員了,一般消費者也會側目
若是開閃燈的,那就更白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