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途徑的話,抓抓他有沒有在網誌或留言版PO出大家都看的到的侮辱言語,然後提告訴吧如果僅僅在MSN,並不算公然,當然告訴乃論案件的話,警察除非被害人提告,否則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之下並無權主動介入偵辦,加油吧~~這種敗類~~~該吊起來打~~~MD不想拍你要的主題,大不了找別人,何必惡言相向??
我覺得不見得有單眼拍照便可稱做攝影師找MD外拍有時只是為了以自己的相機拍些不同類型的照片某些人想拍較為清涼的只要和MD溝通同意,無可厚非但是,若是心存以拍照為名目實際上卻另有所圖那就太過份了約不倒 就口出穢言 ,更是"太超過"了偷對岸的圖貼在自己的部落格稱做是自己的作品那更是一點"格"都沒有有這種敗類存在以後單純的想約MD外拍的人恐怕會約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