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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屎壞到外國去了, 攝影道德與倫理, 還存在嗎??

mansun999 wrote:
日本媒體不太會直接點名啦,講法比較含蓄....除非確定犯人是誰

跟文法無關

其實統計看看哪國觀光客比較多就知道了.

就韓國/台灣/中國

犯人是誰? 知道了吧笑...(恕刪)

簡單嘛!!!
日本就鎖國就好了!!!!
不準其他國家的人到日本...也不準自己日本人到其他國家去...
日製產品一律內銷....不準外銷....
要就有[志氣}....一點!!!
沒那個{志氣}.....囉嗦個什麼勁....
文茜....什麼人物?~~~~~切!!!!
電視節目講一個影....樓主就來這邊MOBILE 01生一個子...
吃飽太閒.....要不就去掃馬路....還算對台灣社會有一點貢獻


...
在mobile 01,說些無關痛癢的話就行了, 咱不能不留個心眼,以免禍從口出....
台灣當然有老鼠屎,
老鼠屎也不分年紀輕年紀長。
老鼠屎在國內是老鼠屎,到國外也不會瞬間變好。

今天的新聞
缺德遊客 硬闖金針花田

前幾天的新聞還有台灣遊客在新幹線喝酒大聲喧嘩。
黑毛獅王,
你現在是打算麼回應有道德與倫理的台灣人!
要罵就罵老鼠屎嘛!
你去找陳文茜一起出來道歉好了......

還有,
你看的不是新聞,
那是嘴砲節目。

今天新聞也出現一個

轉PO自yahoo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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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照PO網被記過 男大生告學校

自由時報 – 2013年8月31日 上午6:10

女同學告妨害名譽

〔自由時報記者方志賢/綜合報導〕愛好攝影的李姓男大學生和女同學出遊,在沙灘拍攝女生背面裸照,PO上臉書並標記她的姓名,女生不滿而告他妨害名譽,學校性別平等委員會認定構成性騷擾,令他歸還照片並道歉;但李認為是藝術照,反告性平會侵害著作財產權,師生對法律、藝術觀點歧見搬上檯面。

校方昨表示,李生反告性別平等委員會(性平會),校方已接獲警局通知,近日會去說明。

李男酷愛攝影,常揹著相機四處拍照,有時也幫朋友拍生活照。半年前,他與一名交換女學生到墾丁旅遊,女學生提議,請李生幫她拍了時裝照及背面裸照。

學校認定是性騷擾

3月底,李生挑了多張照片PO上臉書,有時裝照,也有一張她在月光下獨自站在沙灘的背面裸照,並標記她姓名;該名女學生很生氣,要求移除照片,李生堅持照片是他拍的、擁有著作財產權,僅同意刪除姓名標記,不願撤照,雙方發生口角。

拒撤照 女同學提告

4月,女學生委託其他男同學協調不成,但臉書後來自動刪除這張照片(不知是否有人檢舉),女學生則赴警局告李生妨害名譽、恐嚇,並向學校性平會申訴。

6月底,性平會調查後認定,李生行為造成女學生羞愧、難受、不舒服,不尊重他人或身體自主,構成校園性騷擾行為;另,女學生主張有肖像權,此屬人格權之一,即使李男自認擁有著作財產權,也不能侵害她的肖像人格權。

記過道歉 歸照切結

性平會要求學校對李男記過處分,接受8小時性別平等教育課程,歸還照片並向女學生道歉,簽立切結書,否則加重處分;學校權衡後決定記小過。

6月底,女大學生回國,李生提出申覆,但未改變結果。高雄地檢署8月開庭,女學生未出席,檢察官要求李生與女方和解,李生同意在無其他條件下和解。

男堅稱有著作權

李生強調,照片在公開場合、雙方同意下拍攝,上傳的裸照是背面,既未露臉、也沒露點,絕非猥褻照,怎會構成性騷擾?且他是照片著作人,有合法公開權,性平會叫他歸還照片,已侵害著作財產權。

李生也到警局反告性平會侵害著作財產權,並主張著作權與人格權的爭議,應由智慧財產法院判定,性平會不能越權要他歸還照片、簽切結書;他認為此一行政處分已牴觸法律,只好透過法律程序確保自己權益。

(圖片取自旅遊玩家攝影瘋)


美瑛某小餐廳的警語(圖片取自旅遊玩家攝影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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