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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一稿兩投 官辦攝影賽再傳爭議/新北美展首獎爆加工

YeatsLuo wrote:
1.犧牲掉一個創作人的尊嚴
2.下一屆美展簡章已經低調地移除了這條規定
http://www.culture.ntpc.gov.tw/web/Message?command=showDetail&postId=270594


請先弄清楚先後順序,簡章公布在前,事件爆發在後。

新北市簡章是4/8日就已經公布。
http://www.culture.ntpc.gov.tw/web/Message?command=showDetail&postId=270594

這件事爆發是4/17左右,哪來的你所認為因為這件事,下一屆美展簡章已經低調地移除了這條規定。
這種說法我不太相信拉。
freeSiR wrote:
首獎得主的才華洋溢,其博學會士積分打破保持多年的最高分記錄,其名氣近幾年在攝影界迅速掘起,在文人相輕的攝影界而言,不失人和很難。由此事件來看,只能說:不遭人嫉是庸才。..(恕刪)

攝影本身就是{自由創作}的一種!!!
沒限制你題材~~~~
沒限制你相機~~~~
沒限制你鏡頭~~~~
沒限制你焦段~~~~
沒限制你光圈~~~~
沒限制你快門~~~~
沒限制你要自然光還是打閃光燈~~~~
沒限制你晨昏,日正當中或夜晚拍~~~~~
不管你刮大風還是下大雨拍~~~~~~
還不夠{自由}嗎?
需要進PHOTOSHOP....這樣處理嗎?

難道這就是攝影大師所要訴求的攝影{自由創作}?
在mobile 01,說些無關痛癢的話就行了, 咱不能不留個心眼,以免禍從口出....
YeatsLuo wrote:
請鄉民先不要標題殺人,盲目加入批評的行列。

請先回答這個問題:您知道美展是什麼嗎?

從回文串可以發現90%人很明顯沒有做功課。

一般美展是允許創作合成的,不需要特別限制。
然而拍攝主題如果是人文作品,則需注重瞬間寫實性,不宜移花接木。
就算首獎作品真的是移花接木的人文作品,也頂多是分數下降而已,不算是違規。

然而就整個事件的本質來說,我比較傾向認為問題根源是規章不清。
而後續的行政處理應該是要交由行政救濟或行政仲裁對規章做一個解釋,再來判定參賽者的資格。

政府卻把規章的解釋權交給外包商聘請的評審團,程序上似乎怪怪的。

媒體也怪怪的,特定條件下的「一稿兩投」,是規章範圍允許的,卻拿來標題殺人。

有興趣深入研究者,建議先去下載簡章原文仔細看看規則。
http://www.ccl.ttct.edu.tw/News/FileHandler.ashx?ResourceID=1199

看完之後其實無法很明確的理解這條規則是要打死誰?

「數位輸出加工合成」vs 油畫

可以猜想得到油畫就是必須實體作品,不能夠先列印出來然後再去塗改

「數位輸出加工合成」vs攝影

意思好像是說,把數位照片印出來之後,再加工貼上一些畫框、簽名或拼貼塗改。
如果印出來直接送件,應該就沒有這個問題了吧?

啊如果我是「類比輸出加工合成」,應該也沒關係吧?
那究竟到底是在限制三小呢?

「數位輸出加工合成」vs 複合媒材

????複合媒材不能夠複合????

這時就真的覺得公務人員真偷懶,規定不清楚。
留給人一堆問號,導致每個人對文字的解釋一定都會有不同的理解。
但是對於一個官方正式的公開文件而言,這樣的規定是不合格的,上不了臺面的,
結果導致的一定是悲劇。

結果呢?
1.犧牲掉一個創作人的尊嚴
2.下一屆美展簡章已經低調地移除了這條規定
http://www.culture.ntpc.gov.tw/web/Message?command=showDetail&postId=270594

看到這裏再回頭看原文標題,會不會覺得有一點唯恐天下不亂的fu呢?



先替YeatsLuo大作個備份,然後等著看今年這五組會不會有人拿數位作品去比賽.

PS:弄錯了已修正,向jamessou致歉.







rivar wrote:
先替jamessou...(恕刪)


你誤會了,上面那些文字不是我寫的,請往前查閱。
還不簡單 以後只要有辦活動 就不要用獎金
這樣就沒有利益爭紛 看誰還要用合成的方式來奪金
通常會產生這樣的問題其實都還是為了獎金
當沒有獎金制的規定後 看有沒有機會改善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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