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進電腦軟體後製,用傳統底片確實可以拍出這樣的效果,但是這種傳統暗房技術現在應該沒人在用了...費時又費工...看到這第二名照片讓我想起 傑利.尤斯曼(Jerry N. Uelsmann)圖片來源:Jerry N. Uelsmann但這種技法還是屬於合成,應該不符規定啊...
民國100年「全國美術展」在今(99)年底辦理初審資料收件作業,在100年時評選出得獎及入選作品並辦理展覽。本展在徵件方式的規劃上,以分類、分項方式進行公開徵件競賽,共計以10類項來進行徵件,分別為:水墨、書法、篆刻、油畫、水彩、版畫、雕塑、攝影、膠彩、新媒體藝術。此一分類徵件的設計兼涉傳統與創新,既保留了傳統的媒材類項,也加設「新媒體藝術」類,以反映當代藝術跨媒材、跨領域的創作趨向,希望藉此提供不同領域藝術家創作發表的平台,並使民眾有深入認識台灣各類藝術創作特色的機會。攝影送件表、光碟、作品8×10吋相片一張。1. 相片長邊限16~24英吋(40~61公分),短邊不限。2. 黑白彩色混合評選。3. 自然生態、寫實報導作品不得合成得獎的前三名,主題跟內容也不像屬自然生態、寫實報導類別,若有合成有何不可?這攝影又不像桐花那種有既定主題紀實式的比賽,它是美術展,不是攝影展,是讓創作者,選擇擅用的媒材將作者想表達的概念或創意具象化的創作,攝影類的,不是單純就是攝影,而是以相機跟鏡頭作為媒介,創作出符合作者理念的作品,開版大初審被刷下,看了前三名感覺很受傷???是看不懂還是覺得自己的攝影創作作品更好?還是沒理解這個美術展中的"攝影"?不知開版大參與的作品的是屬於紀實式的攝影,還是屬於美術創作式作品?開版大左一句不得合成右一句不得合成,以攝影作為創意表現就只有自然生態、寫實報導這兩類嗎??
這篇討論串,是我加入01看過那麼多的文章,首次看到最值的討論的.(純個人好惡,請見諒)它開始敲打著純藝術殿堂的大門!攝影是否為藝術之一環?......這從攝影術發明開始,就是一道被吵翻天的千古論題.直到近代,"攝影不過是藝術表現的眾多媒材之一"這樣的觀念才慢慢被接受.如果從"攝影不過是藝術表現的眾多媒材之一"這樣的角度來探討最近"後製比賽"的紛紛擾擾,那麼,顯而易見的....."後製不過是藝術表現的眾多媒材之一"也是成立的────藝術是自由的、思想不被拘束的───那麼誰又有能力箝制它的創作媒材呢?做為"藝術表現的眾多媒材之一",攝影(特別是數位化後)比其他媒材具有更方便、更容易達到藝術要求水準的能力,因此成為許多響往藝術表現的人最佳入門媒材.但是....許多奇怪的現象卻因此而產生....我個人是美術科班出身,但卻曾擔任攝影記者多年,碰過很多攝影記者同業以"藝術表現手法"來詮釋理應"紀實的""報導的""新聞照片",於是,讀者第二天看到的新聞照片,不但是"被有意切片的新聞事件片斷",更是"加入攝影者個人偏見"、"摻入過多雜質",......新聞照片開始步入數位化之初,"後製"問題逐見顯現!有的媒體因同行竸爭,竟把敵報發行人硬生生從頭版照片中"後製掉"....(一個會做假相片的新聞媒體,你以後會相信他的報導嗎?)舉這個例,我要說的是────道德是影像後製的最後底限.-------------------------------------前面文章看來有點矛盾,是嗎?如果....."後製不過是藝術表現的眾多媒材之一",那麼為何"新聞照片不能後製"?答案就在於"新聞照片"和"藝術照片"本質上是有所區別的!前者是"紀實的""報導的""紀錄性的""說明性""理性的"甚致是"證據的",而後者是"自由的""感性的""無規的""創新的"甚且是"打破規則的"-------------------------------------------------------前面說過"道德是影像後製的最後底限",因為廣泛的"後製"定義,包含了亮度調整、局部加亮...等,屬"改善"性質的"後製",參加比賽的照片,有時很難捏是否違反規則(如果有訂),所以,是否有蓄意欺瞞、做假...等,道德上的規範,就成了最後把關的關卡了!--------------------------------------------------至於本樓提出討論的第二名作品,個人認為,參賽規範並無禁止該項作品"後製",以純藝術角度來看,作者透過"後製"手法,的確有一定程度的表達出其個人的想法,接近超現實風格的畫面,對作品內容有加分之處,但是個人也認為"後製"手法有點粗糙,如果更加精緻些,或許會有更好的成續!==========================以上,個人見解,打字打很久,要鞭請小力一點!
我不懂攝影一開始進入這個主題看到照片第一個感覺是"感動"就是莫名的感動佈局,還有色彩,甚至於鳥行的方向,都讓人感動但是慢慢看過大家的回文後我也開始在照片中挑骨頭覺得合成的很爛動物沒腳,光影也不對,對比也很差給我的感覺就是合成新手拼貼而成讓我慢慢也想抱怨一下但是當我看到比賽規則攝影送件表、光碟、作品8×10吋相片一張。1. 相片長邊限16~24英吋(40~61公分),短邊不限。2. 黑白彩色混合評選。3. 自然生態、寫實報導作品不得合成規則確實沒說,自然生態、寫實報導以外不能合成就是說這個攝影比賽主題多元,不一定是生態攝影或是人、物寫實攝影我再回頭想想,我一開始的感動覺得他是一個很好的作品只是"定位"的很尷尬
jerrydon wrote:這篇討論串,是我加入...(恕刪) 既然是影像相關同業打開天窗說亮話從有攝影開始哪張底片經過放像時沒有調整相紙反差?甚至,正片過掃也會做影像調整,這些東西一直以來都是在做的,但是新聞攝影的底線就是不可侵犯影像再製作新聞攝影抱持著還原事件而拍的理念一再接近,再接近,貼近事件中心但是,近年來老闆為了收視率,閱讀率開始把魔掌伸進攝影,好的新聞影像真的是用命換來的,不是用電腦換來的。但是這棟樓只是樓主沒認清楚比賽規則,加上美學素養不足,造成風風雨雨,成天只會美女照,糖水片,展場SG衝衝火燒雲大景之纇的,其實沒啥不好,自爽也就是了,但是問題在攝影藝術在很久以前就脫離這範疇了,全國美展,比的是(美),也就是各路人馬發揮十八般武藝就為天下第一,都說好是自由搏擊了,還在哭腰說為啥他用手打我臉,不是說好用腳的嗎?到底是誰有問題?鄉民的美學無法理解裁判的美學,就認為裁判不公,一群相同程度的鄉民就在吱吱叫,但是沒人去看規則,好不容易,各方資深人士提醒,這比賽跟一般的鄉民比賽不同,還是有人認為他的攝影才是攝影,其他的啥都不是,所以越戰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