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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更新) 盜圖事件!!! 照片被公家機關盜用,還被侵權人嗆聲! (文長)


流浪攝影師 wrote:
是的!就是尊重錢我從...(恕刪)


請問一下你成本是怎麼計算?

可以列舉出來嗎??

你該不會也把相機 和鏡頭算進去?

如果一張照片收到1000~3000就算很高了
一定要頂上去的啦!!

台灣太多官僚了,這種事情真的讓人很不爽
樓主加油!! 每張照片都是有心血的

最令人生氣的是他們處理的態度真效率
台灣政府沒救了,公家機關把人民當工奴嗎?

樓主,讓他們付出代價吧!! 加油!!!!
趕緊去按鈴控告吧,記得第1審判決書來個開箱文。
"而且阿管處花了納稅人的錢,約50-100萬請傳播公司拍了一部宣傳影片,
卻因為許多影像侵權,無法撥放,根本就是浪費民脂民膏,跟蓋蚊子館沒有什麼兩樣!"
要不要試試看向監察院舉發?
囉哩八說....直接提告就好啦
想辦法舉證那是自己的作品
祝你好運
抱歉!文好長,我只看了1/3,不過我覺得同存證信應同時發給涉案的阿管處、頂笨仔文化協會和TOV才是,預助樓主伸張正義成功。
嗯.... 不過還是良心建議您可以把 阿管處的 DVD 封面及背面先行下架吧 .....

不要到時又被嗆~~~ 你未經阿管處的 OR TOV公司許可自行盜放 DVD 封面

Colt PHP wrote:
你更不懂還有錢...(恕刪)


你錯了

今天如果對方有尊重

免費提供都有可能

今天你沒尊重我

價錢就是由我開







這有點怪怪的,"前公司只是把影片拿給頂笨仔觀賞"
"觀賞"是有送圖檔給頂笨仔文化協會嗎? 還是在會議裡投影給頂笨仔文化協會"觀賞"?
為何前公司TOV要把影片拿給頂笨仔觀賞? 是要賣作品還是?

建議樓主查查前公司TOV, 只靠前老闆已經來電澄清好像怪怪


流浪攝影師 wrote:
公司的確跟我買過一次使用權,所以他們有我的照片檔案!

但是前公司TOV根本沒有授權給頂笨仔文化協會與阿里山風景區管理處

前公司只是把影片拿給頂笨仔觀賞,頂笨仔就逕行使用,

這件事與前公司完全無關,前老闆已經來電澄清了

...(恕刪)
應該可以找蘋果日報吧!!
反正台灣現在都靠蘋果日報跟壹週刊在辦案的
算是最屌的媒體吧 哈哈
其他都只會打太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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