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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別玩街拍啦,法律是殺死街拍攝影的元兇。


3516504 wrote:
剛看到一則新聞:『專...(恕刪)


拍人睡覺是很不禮貌的行為。假如樓主在公車上打瞌睡,頭後仰流口水的醜樣,有一位乘客覺得你的睡著的樣子很好玩,未經同意就拍了下來,您作何感想?

如果是拍風景,不小心把路人拍進來,那是不犯法的。
在巴西, 要拍攝路人或美女必須先經過被攝者的同意, 否則也會遭到暴力或法律問題...
如果在貧民窟街拍,那肯定直接就被槍殺了,因為你犯了毒窟集團的禁忌...
(此時一堆眼睛與槍口正對著你,但你看不見他們)

我曾在返台休假的南非航空裡, 遇到一群很吵的韓國遊客, 結果有位類似藝術家的韓國人(不修邊幅)偷素描某位空姐, 結果被發現了要求立即撕掉, 否則報警處理...

在"自認是偉大的攝影"的思想同時, 請想想沒有甚麼事情是應該的,是依照你所想的可以去進行的...
人權的意識與自我保護在先進國家是很普遍的, 台灣只比大陸好一點點, 別再以自由的台灣看全世界了...

只要我喜歡,有甚麼不可以的觀念, 很容易替自己招來紛爭與殺身之禍...
台灣已經非常非常自由了,應該說過度自由了...

小弟去新加坡,只不過是在捷運站外拍個捷運地圖,

就被3-4個新加坡警察包圍,開始盤查...

3516504 wrote:
如果你說得是對的.那...(恕刪)


那我拿槍到路上掃射,你不想被射到,閃開啊?!
我有拿槍抵著你讓我射嗎?有嗎?
你根本就是歪理嘛

fireleg wrote:
拍人睡覺是很不禮貌的...(恕刪)


那個新聞跟我在分隔線後說得沒有關連啦!
只是有感而發....

該不會有人誤以為"街拍"就是拍人在睡覺吧!

真糟糕..... 我也被“首頁效應”給撩下去了......

(樓下繼續)
街拍的首要素養就是不要清晰的拍攝出對方的五官,
在台灣舉辦的一些攝影馬拉松規定裡也都有寫到
我想這是對人的尊重,
硬要拍的話最好經過對方同意
喜歡拍照,寫寫字,快門按下的一剎那,靈魂散發出的光采讓我知道我還活著不只是為了生活而存在的機器,文字則將我的感受抒發成音符譜出樂曲。

hiyawu761106 wrote:
那我拿槍到路上掃射,你不想被射到,閃開啊?!
我有拿槍抵著你讓我射嗎?有嗎?
你根本就是歪理嘛


好爛的比喻喔! 拿槍掃射是刑事案件耶!
我拿相機拍照在我家門口拍照犯什麼罪呀?

你說我歪理, 那你的這個"理論"可真是..... 無言阿

有夠好笑.
OK, 已經達成mobile01首頁攻頂任務完成.(完全是意料之外)
沒想到這話題那麼引起大家討論!(mobile01瞬間流量暴增不少)

非常謝謝大家熱烈回應與分享經驗意見唷!



前面剛開始有幾篇發表的真的很不錯, 還有各位網兄的街拍分享還有相簿照片等.
感謝你們的意見心得囉!

下次再會!
非常謝謝大家熱烈回應與分享經驗意見唷!
我也想拍些老人或小孩或拍些人文的東西,但又怕被白眼
3516504 wrote:
OK, 已經達成mo...(恕刪)

整串看下來,樓主似乎只想找同樣認同的人而已
對於其他意見就是無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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