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這種問題小弟通常是把自己放到被攝者的立場
考慮的是 "我們如何/憑什麼剝奪他人拍攝的自由"
fxben wrote:
"拍攝自由"的權利就高過一切嗎? 況且"非商業使用"的定義,
是否就已經涵蓋或保障了所有關係人事物的權益!?沒有直接販售並不代表相片檔持有者未得利,
或損害到被攝者的利益或人權。把拍來的相片放在私人Blog或網路相簿上衝人氣,算不算得利?
拍攝的部份小弟認為是自由的一部份
對法律來說有什麼爭議是你們自己家的事, 它不干涉
大大說的 "把拍來的相片放在私人Blog或網路相簿上衝人氣" 是一獨立事件
其中被攝者的形象, 儀容, 外觀等被利用
利用過程可能造成人格聲名等的損失
換句話說是這個損失讓法律得以介入
若小弟是被攝者, 有機會從這裡切入來透過法律制裁對方
但在公園/街上有攝影的自由, 與散步, 慢跑, 溜狗等等的自由有何不同?
若今天我們剝奪對方在拍照的自由, 那其他的自由是不是也能一起剝奪?
fxben wrote:
至於舉觀光客被打的例子,重點不在恐懼,而是尊重;其實那位街友不是靜靜坐在地上的乞丐,
他是那種會把鋼杯嘟到人家面前要錢的那種;常經過那附近的人都知道這號人物,所以都知道避開他;
那天他在跟觀光客要錢的時候有人拿起相機就猛拍,他看到了大聲喊"No Fxcking Shooting",
也不知道是聽不懂還是怎樣,有個男生又拿起相機繼續拍,他火大了就搶過相機砸在地上,
順勢還踹了那男生一腳...過不久警察就來了,把街友上銬帶走...我想那街友寧願坐牢,
也不願把他現在乞丐的形象讓全世界都知道吧....!
這位瀟灑哥他鋼杯都拿到人家前面, 可能都影響甚至驚嚇到路人了
都樣都沒有人感到火大, 上去揍他, 踢他, 或賞他兩個耳光
而他看到別人遠遠對他拍照, 就火大衝上去搶過相機摔地上還附贈一腳
小弟真的很想學寶傑兄大罵, "你憑什麼!!"
今天陽光同樣灑下來打到身上反射出去
我們憑什麼限制別人不要拍照?
我們是不是同樣也可以要求別人不要看?
這跟路邊沒事嗆跨下小的流氓有何不同...
fxben wrote:
在西方國家,尤其是藝品店、服飾(佩件)商店,畫(藝)廊以及百貨公司,通常都是不給拍的,
不管他店門口外有啥流浪動物或小鳥,大家也不會接受作為合理拍攝的藉口...
所以,要是台灣大爺堅持"拍攝自由"不肯刪除影像,對方是會叫警察來處理的喲!
您乾脆說錢湯通常是不給拍的比較直接有力
這些地方多半是私有場所, 條件性開放, 完全兩回事
進入即表示願意接受對方的條件, 否則對方也有拒絕開放的自由
像小弟來 M01 也就等於同意要遵守 M01 規則, 基本上也沒什麼好說的
但今天一個人不進來, 在外面街上狂拍
那您要小弟以什麼理由去剝奪他的自由?
至於叫警察, 說真的小弟看到這裡已經感到十分訝異
您居住的地方到底是不是自由民主法治的國家?
警察當然是來了更好!
警察是執法先鋒, 他們更懂也更需要依據法律行動
比起許多一知半解的店家, 他們不會也不能侵犯您該有的權益, 剝奪您應得的自由
erspicu wrote:
曾經有一次在拍夜景車流,可能被當成在拍違規,車主調車過來興師問罪.
也有一次在拍鴿子,對面店家跑出來問說我是不是在拍他們,
我只是覺得人真的口口聲聲道德仁義,私底下卻常常是滿討厭的動物,臭美到極點...
其實就算是在拍違規, 對方又能怎麼樣呢?
小弟也很討厭巡邏路邊超時停車的 "抄牌佬", 但真正碰上了又能如何?
呵, 學瀟灑哥一個火大 "no fxxxing ticketing!" 衝上去全面開打...?
很多時候究竟誰在侵犯誰的權益, 誰沒有尊重他人真的很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