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真是皮癢~且幸運遇到修養比你好的人...(故意刺激對方還能全身而退)若今天是在那種可以大小聲講話的地方用餐對方已經先好言相勸,您又故意來個兩下...沒上隔天頭版您還真是幸運!除了說您幸運外,您也作了小孩的不良身教~切記呀!
這個世界不是只有你一個人不是你開心就好不是你認為沒有影響就好要是我拿個刀片在你手上劃兩刀我也告訴你...我覺得應該沒有甚麼影響吧~~傷口會好阿~~又沒有多痛~~痛或不痛不是由您定義出來的!!不要說你拍照沒有影響到別人教育失敗阿!!
我也是打從一開始就不會選擇這樣做...真的拍不起來寧可不拍。而且不論是餐廳,甚至是美術館、各種展覽場地。只要那個地方是其他人需要"用眼睛"去欣賞"作品"的地方(對餐廳來說就是食材的色)因為閃光一定會形成干擾比較會毫無顧忌用閃燈的地方是室外或婚禮這種大家也都會開閃燈的地方一點個人意見提供參考,希望沒有冒犯到樓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