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ndyj wrote:公眾人物就可以的意思是...如果場景換成海邊人物是換成公眾人物就可以恣意偷拍嗎?...(恕刪) +1其實這位樓主本來就已經自己有兩套標準了他想表達的到底是:1只要拿白鏡私下拍女生都不行還是2只是不行到海邊偷拍穿比基尼的辣妹??老實說那些穿比基泥的辣妹搞不好他自己放在無名的照片穿的還更少呢你幫他拍了放到01搞不好他還覺得賺到也不一定
我覺得滿多人誤會樓主的意思耶,雖然樓主一開始也沒有講的很清楚...拿起相機拍街景、貓狗、路人等無傷大雅的照片,那是每個人的自由,但是如果今天攝影者拿起相機,往路邊漂亮女生的胸口跟大腿猛拍,甚至還有那種由高處往下,趁機去拍別人的乳溝之類...確實是不太好...因為這已經不是記錄一個[漂亮女生],而只是偷偷記錄一對美乳與一雙美腿...如果是展場秀場,那倒是算了,畢竟show girlru就是在那給人欣賞與拍照的阿!至於在海邊穿著比基尼遊玩或是穿著清涼火辣的女生,確實是大家都可以看的見他們的身材,想要照相其實我覺得沒啥不可以,不過說到底,拍出來的照片卻還是只有那兩粒或是背影的屁股溝...我不是男人...但是多少可以理解只要是男人都愛看好身材不過就算是辣妹,看到自己只有胸部跟大腿的照片,還好多張...我想應該也會有點不舒服吧...偏偏這種照片好像是現在攝影的一個主流....
樓主的想法蠻好的啊~我想他的點在於,當你不管是不小心、故意、惡意拍到"清涼一點的"照片,或許你有你的主題或是意境,但是『請不要放到網路上分享!』拍完高高興興地自我收藏就好←大家不會去管你的目的是什麼但當你放在網路上分享時,這就牽涉到隱私權及尊重的問題了~
哈哈哈!!!板大我支持你+1(有些網友都沒看清楚文章的意思就開始放炮=_=)話說長焦的鏡頭..那麼貴..拿來偷拍..實在真的很浪費..爾且拍的水準也普到不行...花個幾10萬拍出來跟小DC一樣的水準..拍到後來.覺得拍不出所以然..或是膩了在來01拍賣賣掉..<==這才是他們最大的貢獻吧
我覺得......要玩偷打妹是ok的.....但是不要拍的太過份!例如:去拍人家沒穿衣服.做愛..做的事.等等的都是ok的!如果樓主真的那麼有正義感的話~我看你乾脆叫政客立法通過....以後只要是焦段超過150mm的鏡頭一律不得販售!18-55或24-105看你怎樣玩偷拍!什麼小白.小黑.70-300.200-400等等都不能賣!不知意下如何?米國以前就有出現很多"反GTA"人士!我認為那些就是假衛道人士~自已小孩在壞幹了壞事就全推給GTA..父母就沒關係嗎?不知樓主算不算厚
天使的誘惑 wrote:樓主~那請問一下我想用長焦段鏡頭拍海灘~剛好拍下去時比基尼妹自己不注意而走進來入鏡~那是我不尊他~還是他不尊重我?我又想將照片放上來分享~這個要怎辦?可請樓主回答嗎?3Q 我不是樓主,我只是覺得奇怪,就算比基尼妹自己入鏡好了,你為什麼要放上來分享?因為得意? 爽就好?
分享是認為可以獲得廣大的迴響只是沒有想到迴響也有分很多種不過都是一種迴響讓比基尼大樓越蓋越高讓正義之聲大樓也是越蓋越高呵呵呵呵.....尊重對某些人來說比較無所謂吧所以嚕.... 不用對牛彈琴了~要是要說到人家接受~還不如寄信給巴菲特約喝下午茶比較有可能....今天只是剛好發生在01要是分享在個人的部落閣裡還能這樣沸沸揚揚的討論這些是非觀念嘛.....(很多人喜歡這樣來增加人氣的,特別是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