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行為根本是不可取的, 就算是那兩位所謂的攝影大濕, 我也認為是白目的行為, 若遇到兇惡的人, 被打甚至於被滅口, 都是死有餘辜.
幾位網友說到重點, 街拍以不讓被拍攝者感到不快為上策, 但也別像怪叔叔一樣躲在暗處偷拍. 我覺得可以大方的站在街上, 拿起相機, 讓路人很容易知道有人在拍照, 不願入鏡的人自然會閃開, 不在意的人自然會讓攝影者入鏡, 若想拍攝的對象不願意入鏡, 自然也不用強求.
有幾次去玩, 在幫小朋友拍照時, 幾個小姐在旁邊看到, 也拿起相機拍我兒子, 雖然沒有詢問, 但這樣反而不會有任何不高興, 反而覺得很得意, 但是若遇到樓主的狀況, 突然靠近, 拍完就閃, 會讓我覺得被冒犯, 就如幾位網友所說的, 這是尊不尊重的問題.
竟然真的有人會有
"只要我沒有拿照片來做什麼商業或非法的行為 你管我要拍誰" 這種想法啊!!!
我們雖然是在一個自由的社會 但是也是有限度的自由好嗎.....
難道都沒有學過 自由應該要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為限嗎??
請尊重別人有不想被拍的自由
而且SnapShot並不代表你可以說拍就拍
這是人跟人之間的相互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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