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航港局為慶祝4周年局慶及推動燈塔沿線觀光,於2015年底舉辦「燈塔風情之美」攝影比賽,獲得第一名的作品「東湧燈塔夜景」被民眾在自己的臉書爆料EXIF造假。
網友Jack Tsai在臉書爆料,根據攝影主辦單位比賽規則,作品須保留檔案之原始EXIF可交換圖像文件資料,也不得格放、疊片、電腦合成。「作品打開後,照慣例就是先看EXIF,ISO1250、光圈2.8 +0.33EV、快門速度1/800秒」,網友表示這樣能拍到銀河的話,「攝友一張2~30秒的應該是拍心酸的嗎?」Jack Tsai接著對拍攝日期提出質疑,圖片是在2015年8月30日21:08拍攝,根據天氣查證,當日大雨不斷,「除非該作者有穿透積雨雲的拍攝能力,否則這個日期也是非常不合理的」,而拍攝日期隔天為滿月,當晚月亮高掛,根本拍不到銀河。
Jack Tsai最後語重心長的說,「這種資料明顯不合理的作品,為了事後免去爭議,該持保留態度。」
有網友回應「最屌的是燈塔上個月才修好,已經熄燈50年,所以連他的燈都是假的」,有網友貼圖「這張更清楚啦~21時的東湧燈塔是一大片厚實雲系覆蓋」、「奇怪,就算沒銀河,也不用1/800+高ISO來拍呀?」
http://udn.com/news/story/7266/1677660
一樣是2015年的台南王船 評審居然不顧規則重新將參賽作品分組評比 難道不也是造假嗎?!
像這樣的比賽 得獎人和評審和承辦公務員 到底應不應該有偽造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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