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差沒到01論壇而已。

原PO在加上如此口語:
「請不要按讚,我們要公幹這種人。
釣竿/噴水就已經很糟了。
今日看到的更惡劣攝影手法(摘荷葉當前景)
請大家鼓起勇氣制止這種惡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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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4
拎老師安內尬你乀哦!」
一副正義貌像,相信那嘴角肯定是揚起的。
就這麼簡單的,把人定罪,比檢察官辦案還輕鬆。
眾多鄉民的腦袋也是紙糊的,當然轉載分享不下百次。
重點是:請問有人查證過了嗎?
本來呢?我也是一笑而過。
後來發覺不大對勁,圖片那位大哥似乎我認識。
急忙連絡上他,他無奈表示:「
當時我看到有人拿葉子起來拍照。我覺得有趣,就撿起地上一片葉子。
一個中年人就過來說:「大哥若每個人都像你那樣,那荷花就完了。」
我隨口說:「對不起,我是從地上撿來的。」
中年人說:「我才不相信!」
隨後我就離開了。」
沒想到那位中年人如此的正義感,自詡衛道人士,就開始執行他所謂的正義了。
當然一面之詞不能盡信,我仔細看照片良久。大哥手上那片葉子,真的不像是摘下來了。
就單色澤而言,是真的比較像落葉。
倘若如此,就真的夠倒楣了。
相信很多攝影同好和前輩,也習慣撿起地上落花瓣,佈個景拍照。
總不能說,這是硬摘花朵上花瓣來拍照吧?
不經查證,又不聽人解釋,就來伸張他所謂著正義,真的可怕。
由於口出髒言,惡意攻擊,也構成公然侮辱或妨礙名譽要件了。被牽拖進去的私人攝影補習班和學會,都以至警察局備案提告了。因此對錯,也不用我雞婆,法院自有判斷。
我是跑過法院(被一個上過電視的小小咖惡意攻擊,跑了兩年法院,最後沒事。好加在我的資料夠齊全。)想跟大家說:用詞遣字以及沒經查證之下,別亂下評語。跑法院是很煩的。
單法律而言:
就算真的摘一片葉子(況且還真的沒摘)能罰什麼?錢還是勞動服務?
而不經查導致證毀謗名譽和公然侮辱,會什麼刑責?
我想輕重很清楚了。(不是拿法律壓人。而是真的要謹言慎行,跑過法院的一定知道我在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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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鄉民正義。
我的見解是:「常流於不問是非,不經查證,一路追殺的結實派派正義。耶穌,袁崇渙都是此類受害者。」
不管對錯,照片中那位大哥已經有口頭跟PO作者說聲道歉了。
而該PO作者不理會這個道歉,也一句不相信否定那位大哥一切人格。
不經查證,就斷然一口咬定照片中那位大哥肯定是摘葉子般。
我想這和楊雄肯定韓信一定會造反一樣道理,無論對錯,直接「誅心」論。
鄉民的正義,往往成為不好的群眾表現。常常過渡追殺,不留餘地。
更常流於盲從瘋狂現象。我想不可否認吧?
耶穌為何被釘死在十字架?不也是這種鄉民式不問是非的正義?
袁崇渙為何被凌遲處死,連肉都被分食乾淨?不也是這種盲從不問是非的自以為是正義?
無怪羅蘭夫人吼道:「自由!自由!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而行。」
不妨改為:「正義!正義!多少不問是非查證假汝之名而行。」
臺灣太多太多這種現象了。
辦案都還需要不斷佐證查實,而這種是一張照片甚至一句話就定讞。
豈不叫人心寒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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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大致告一段落。
基本上99%亂罵及用詞不乾淨的臉書朋友都以道歉,包含PO文的熱血正義仁兄。
事情的結果是:
那位熱血正義仁兄,本來一副天不怕地不怕樣,一臉有種來告我,我好怕的口氣。
結果聽到或看到人家真的寫狀紙遞地檢署後,馬上把他臉書上東西全刪除,所有話都吞回肚子裡。
並託人求情,希望別上法院。
真是精彩阿!
至於上不上法院,那是地檢署受理的問題了。
我只能說當初虛心認錯,啥事都沒有。現在人家花錢寫狀子,會這麼輕易放過嗎?
恐怕要花一筆錢消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