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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正義感是很好,請別盲目的變成鄉民正義。(晚上十一點更新。)

此張照片在近兩三天裡鬧得沸沸揚揚的,至少在臉書分享不下百次。
只差沒到01論壇而已。


有正義感是很好,請別盲目的變成鄉民正義。(晚上十一點更新。)

原PO在加上如此口語:

「請不要按讚,我們要公幹這種人。

釣竿/噴水就已經很糟了。
今日看到的更惡劣攝影手法(摘荷葉當前景)
請大家鼓起勇氣制止這種惡劣的人。
........
........
E04
拎老師安內尬你乀哦!」

一副正義貌像,相信那嘴角肯定是揚起的。

就這麼簡單的,把人定罪,比檢察官辦案還輕鬆。
眾多鄉民的腦袋也是紙糊的,當然轉載分享不下百次。

重點是:請問有人查證過了嗎?

本來呢?我也是一笑而過。
後來發覺不大對勁,圖片那位大哥似乎我認識。

急忙連絡上他,他無奈表示:「

當時我看到有人拿葉子起來拍照。我覺得有趣,就撿起地上一片葉子。
一個中年人就過來說:「大哥若每個人都像你那樣,那荷花就完了。」
我隨口說:「對不起,我是從地上撿來的。」
中年人說:「我才不相信!」
隨後我就離開了。」

沒想到那位中年人如此的正義感,自詡衛道人士,就開始執行他所謂的正義了。

當然一面之詞不能盡信,我仔細看照片良久。大哥手上那片葉子,真的不像是摘下來了。
就單色澤而言,是真的比較像落葉。
倘若如此,就真的夠倒楣了。

相信很多攝影同好和前輩,也習慣撿起地上落花瓣,佈個景拍照。
總不能說,這是硬摘花朵上花瓣來拍照吧?
不經查證,又不聽人解釋,就來伸張他所謂著正義,真的可怕。

由於口出髒言,惡意攻擊,也構成公然侮辱或妨礙名譽要件了。被牽拖進去的私人攝影補習班和學會,都以至警察局備案提告了。因此對錯,也不用我雞婆,法院自有判斷。

我是跑過法院(被一個上過電視的小小咖惡意攻擊,跑了兩年法院,最後沒事。好加在我的資料夠齊全。)想跟大家說:用詞遣字以及沒經查證之下,別亂下評語。跑法院是很煩的。

單法律而言:

就算真的摘一片葉子(況且還真的沒摘)能罰什麼?錢還是勞動服務?
而不經查導致證毀謗名譽和公然侮辱,會什麼刑責?

我想輕重很清楚了。(不是拿法律壓人。而是真的要謹言慎行,跑過法院的一定知道我在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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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鄉民正義。

我的見解是:「常流於不問是非,不經查證,一路追殺的結實派派正義。耶穌,袁崇渙都是此類受害者。」


不管對錯,照片中那位大哥已經有口頭跟PO作者說聲道歉了。
而該PO作者不理會這個道歉,也一句不相信否定那位大哥一切人格。
不經查證,就斷然一口咬定照片中那位大哥肯定是摘葉子般。
我想這和楊雄肯定韓信一定會造反一樣道理,無論對錯,直接「誅心」論。


鄉民的正義,往往成為不好的群眾表現。常常過渡追殺,不留餘地。
更常流於盲從瘋狂現象。我想不可否認吧?

耶穌為何被釘死在十字架?不也是這種鄉民式不問是非的正義?
袁崇渙為何被凌遲處死,連肉都被分食乾淨?不也是這種盲從不問是非的自以為是正義?

無怪羅蘭夫人吼道:「自由!自由!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而行。」
不妨改為:「正義!正義!多少不問是非查證假汝之名而行。」


臺灣太多太多這種現象了。


辦案都還需要不斷佐證查實,而這種是一張照片甚至一句話就定讞。

豈不叫人心寒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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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大致告一段落。
基本上99%亂罵及用詞不乾淨的臉書朋友都以道歉,包含PO文的熱血正義仁兄。

事情的結果是:

那位熱血正義仁兄,本來一副天不怕地不怕樣,一臉有種來告我,我好怕的口氣。
結果聽到或看到人家真的寫狀紙遞地檢署後,馬上把他臉書上東西全刪除,所有話都吞回肚子裡。
並託人求情,希望別上法院。

真是精彩阿!

至於上不上法院,那是地檢署受理的問題了。

我只能說當初虛心認錯,啥事都沒有。現在人家花錢寫狀子,會這麼輕易放過嗎?
恐怕要花一筆錢消災了。



2012-06-01 10:54 發佈
我想是因為台灣人生活壓力太大, 看到有可以發洩情緒的對象就找他開刀

跟自身相關的東西不去爭取, 儘管些芝麻小事

好比勞基法, 台灣人被壓榨都悶不出聲

把那過剩的正義感用來爭取自身更好的利益不是更好

又好比交通規則, 台灣人普遍不守法

這麼正義怎麼不去路口拍照, 想必每天都有貼不完的檢舉照片
https://www.flickr.com/photos/hightemplar/
有點好奇
這大哥手上拿的那片掉葉
是荷花葉或是其他旁邊樹種的?
圖太小看不太清楚.....

bioeric wrote:
有點好奇這大哥手上拿...(恕刪)


我也有點覺得.....可能不是荷花葉....

yen0320 wrote:
此張照片在近兩三天裡...(恕刪)


小弟也有分享這個在FB上

不過是在質疑 這樣子拍了有甚麼成就 (造假的畫面 當然拍攝者心態可能是好玩 並無不可)

對於是否真的摘荷花葉
就算是真的 我也覺得不怎麼樣(除非此片荷花有確定的所有人)
我猜可能有衛道人士 會從"植物也是有生命的!!" 這個角度切入...

原PO講"公幹他" 真的有點超過...
這位大哥手上拿的葉片顏色真的差異頗大。
是否有前輩或專家能說明一下,荷、蓮這類的葉片在原本正常的情況下摘下後會在短時間內變色或脫水嗎?
不知道是不是有原始檔大圖或是RAW檔可以看的更清楚?
小彭新城 wrote:
小弟也有分享這個在F...(恕刪)


原po可能不知道,他的所有言語都被備份了。
昨天晚上已經送到警察局備案了。
我本來也不知道這事會鬧成這樣,早上一起床就收到簡訊。
說這事告上法院了。

原po也許出自於正義熱心。
但他不知縱使綠林好漢,上法院還是要低頭這件事。

光檢查庭->調解->檢查庭->無限迴圈就夠人煩了。
況且po照片,罵髒話,這個都是公然侮辱要件了。

只要天真的人和不懂法律的人,會認會用「e04」諧音之類,可以避過。
事實上法官檢察官認定的是「意圖」。就算你寫火星字都能起訴。


我只能說跑法院非常麻煩和累人。
縱使最後無罪或是不起訴,也是跑了一兩年後的事了。
懂的人知道我在講什麼。

而且現在警察局不太敢吃案。
大概三個月左右,作者他要收到第一張開庭通知了。

照片中這位大哥是好人一個,目前不打算提告(未來不知)。
但作者原po影射的兩個團體,就沒這樣寬恕了。


yen0320 wrote:
此張照片在近兩三天裡...(恕刪)


先給個讚再說!!

保護自然生態是件好事,但太多人無限上綱了!
少說多做~少吃多動
"網路霸凌"往往是由所謂的正義人士來發起
只要加入三種東西就有鄉民瘋狂轉載

"正義 環保 同情心"

絕大多數不會求證...只負責轉貼

自以為分享是種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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