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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特兒把照片拿去...........

在路上突然看到我拍的作品.讓我很無言.


2010-03-22 8:4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模特兒 照片
selexphoto wrote:
在路上突然看到我拍的...(恕刪)

NPNT
http://www.flickr.com/photos/never_house/
selexphoto wrote:
在路上突然看到我拍的...(恕刪)

這已算是拿來做商業用途了
應該可以要求付一點權力金了吧...
樓主...這已經有商業用途了
違反著作權...
請他們下架...或付費吧
還有樓主要蒐證(保留證據)..以防不時之需
selexphoto wrote:
在路上突然看到我拍的...(恕刪)


樓主意思是這照片是MD把它拿給商家用?
還是商家自己抓的?
是商家自己抓的
樓主可以收摳摳唷!
是MD給的話就有點麻煩了...
他依定會跟你說這是他的肖像權
你看到這看板.是美容護膚中心使用你的照片 故與麻豆無關(無論是誰拿給他,那是他們之間的事) 您需將此事定調為你與這家護膚中心的糾紛!!

標準處理程序
1.拍照存證 包含他的尺寸/數量/所在路口
2.報案(有的警察並不知該如何處理,因為不知道要引用何法條但至少你也要完成〝備案〞的動作)以方便日後舉證之證明
3.存證信函告知店家此一行為為盜用,請限期拆下 或 您想要求使用事項

最好是找正規的律師事務所,花點談話費了解該如何處理這件事情
【千萬別相信在律師事務所工作的親戚朋友的說法,因為最重要的時候他們是無法給你正確方向的】

題外話1
這美容護膚中心是人家俗稱的半套店嗎,能否告訴小弟位置讓我代您好好的深入了解一番!!

題外話2
如果他們的照片只是網路上捉下來,像素頂多2000-3000PX 但他製作的布旗與帆布 效果並不差(床單與髮絲也清晰可見沒糊掉或馬賽克) 可見 我們知前在板上所爭論的 檔案大小與畫素問題都是屁話 隨便幾百K的檔案也能搞成這樣

以上,拖張板凳 看樓主表演囉~~
本來MD手上有刺青

看板上變不見了

這種店通常都有人在罩的

樓主,要當心啊

我的部落格 http://blog.yam.com/spst

王小樺99 wrote:

這已算是拿來做商業...(恕刪)


若依招牌來看,這家店應為掛羊頭賣狗肉的半套或全套店。
基本上其經營者多少有些背景(跟管區也要事先打點好),樓主貿然要求權利金,也許會碰釘子。

如果真要捍衛自己的權利,也許透過那位MODEL,可以好好與業主"溝通"看看。
但我個人認為,這件事應該就得自認倒楣了...

ANYWAY, 我還是祝樓主順利解決此事。

權利金就先別去想 主要先讓他們把照片下版
畢竟業者可以推給MD 說是不知情
若不合解 告上去了 也只是簡易庭 通常不判賠的
若是有賠 這種店也會給你拖 最後你只拿到一張債權憑證

存證信函是一定要的
這不代表一定要告 只是保障自己的一個方式
有憑有據的告知 日後若有提告 可依存證信函合理保護自己

還有也要報案唷

如果樓主擔心被店家的"有力人士"騷擾
存證信函的地址 可以改為你可收到信件 卻不一定找的到你本人的地址
不然也可使用 租用信箱

若不舒服 把目標放在要求下版吧
要提告索償 就得整理好資料 一次解決
只要一告 就要齊全 不然會拖很久 出面太多次對你自己不大好


另外..........MD....跟店家有關係的吧...
是不是真的在裡面上班 呵呵 還是男友小股東 搞不好唷
個人是覺得面對這種特殊行業處理時要謹慎一點

以免惹出一身腥


另外有一點疑問....為什麼試鏡的照片會在網路上流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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