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用意來看,個人覺得這樣的修圖還可以接受,假使這種大面積的戶外場景晚上如果沒有很好的照明,拍出來的效果不見得可以接受,倒不如用一張清清楚楚的照片讓大家看得懂(甚至連修圖的手續都可以免了)。當然,如果當初申請了大筆經費要打光幹嘛的,然後用這張照片矇騙過關,就一定要辦到底
是覺得如果為了偷懶,似乎還滿方便的...但當然很好笑只要不是甚麼外包廠商為了偷懶所以這樣搞一下就給政府然後拿錢,其實我覺得還好...蠢歸蠢,但至少在沒有浪費錢的前提下,這種蠢是能被接受的如果是浪費錢......嘿嘿...
isakira wrote:晚上拍一定拍得起來的,服務區都很亮。 這其實就是我想表達的,「很亮」的部分只在主建築物的室內,如果想要把戶外地面的停車格或文字都很清楚拍進去,不是光靠建築內的燈光就能搞定的。以這張照片來來講,假設外頭的地面有停車格,相信大部分人第一時間的目光是會被明亮的建築物拉走,根本不會注意到黑黑的地面有停車格。所以我才覺得白天的照片就能很清楚告訴社會大眾有夜間車位這樣的服務,根本沒有必要畫蛇添足弄一張黑夜示意圖討罵。
isakira wrote:最近的夜間女性車位,政府也來後製,白天夜晚,一張搞定。 其實這個不是攝影比賽,而是一個宣導海報,不需要把攝影比賽的道德標準套上來他更重要的是能夠讓民眾能夠一目了然,如果後製能夠省錢,省力,又達到目標,何樂而不為呢?話說,你現在在路上隨便看到的海報,哪張沒後製、哪張沒合成?isakira wrote:已經設立停車位,卻不夠亮,那就是這個方案有問題囉~這樣更是不應該了。 有拍過夜景的人都知道,晚上你看到的樣子不見得一定拍的起來夜晚是有非常多複雜光源、暗亮部EV差異非常大而且常常一拍就可能需曝光幾分鐘,所以與其拍一張很漂亮但失真的夜景,不如後製一張大家都了解的圖並非替政府護航,而是深知夜景有太多可能,如果你覺得有虞慮,不如找個晚上親自去探勘比較公正舉個例:下圖其實是晚上十二點的湖邊
轟大師 wrote:其實這個不是攝影比賽...如果你覺得有虞慮,不如找個晚上親自去探勘比較公正(恕刪) 我是希望攝影和海報、設計大賽能脫鉤啦~相片還是以寫真為佳。手機照就可以了,我們只是要驗收而已。(圖片來源:高公局)liu470911 wrote:說不定還沒有多少人會去關心夜間婦女車位咧..(恕刪) 我希望大家都能多關心周遭,每每看到掉落月台、路倒、家暴,都讓人覺得唏噓不已。多一分關心,就能挽回一條寶貴的生命,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