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已刪除

事情已經過去很久了,就別浪費大家時間囉!所以把文章刪除。感謝當初回覆的大大^^
2012-08-13 22:36 發佈
feng0331 wrote:
因為日前朋友(以下簡...(恕刪)


法治時代,依法爭取權益好像也沒錯!
但為了這個割痕,不但勞師動眾修圖,還要"走法律途徑"?
抱歉!我比較屬"實利派",這...划算嗎?呵呵~ 爭一口氣是吧?
(難怪我們的法官老是積案如山... ><// )

喔!失去的畫質是無法"無中生有的"
就算素描好,用畫的也無法當作證據
這恐怕無法挽救了...
widther wrote:
法治時代,依法爭取權...(恕刪)


自己用PS試了好久~~應該沒辦法看到了~~大家看看就好~~不用幫忙了~~謝謝大家 <(_ _)>
widther大說的對~真的這點小事勞師動眾很不好意思。>///<

feng0331 wrote:
自己用PS試了好久~...widther大說的對~真的這點小事勞師動眾很不好意思。(恕刪)


樓主這麼說,反倒是我不好意思了。

後製版裡,閒來無事修圖合成、惡搞遊戲都有時間了,如果幫樓主一點小忙,能助人了卻一樁正事,又何樂而不為?但對於樓主的案例,我想本版之前也有些類似例子,諸位大大都無法達到PO文者的要求,確實這事兒有些難處,難在它的"呈堂公信力",所以無法"想怎麼修就怎麼修",倒不是小氣或瞧不起這"小case"不幫忙了,"勞師動眾"之說沒有任何惡意,還請樓主見諒^^
我純粹路過~~~

對方都知道避開監視器角度了,而且一般的監視器畫質也才那麼少,不是在很近的距離拍攝也只能說那根本一點作用都沒有,要不就是A和氣生財摩托車不要亂停讓別人看了心生怨氣,要不就再花大錢購買幾台針孔各個角度都拍得到,那到時又來個某B搞不清楚狀況被清楚拍到在做啥時就百口莫辯了。
Canon EOS 500N + EF 35-80mm F4-5.6 Canon EOS 300D EF 28-105mm F3.5-4.5 EF 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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