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了內文與影片之後
真的覺得肇事者很可惡 撞到人家昏倒之後
還把昏倒的人拖到馬路正中央,還趕走對向的車主(真是好囂張)
不過中車牌太過模糊不清
導致到現在都無法找出肇事者
只是受害者小老百姓,可能也沒有高官可以逼警察快破
唯有自救,轉貼至此 希望板上有高手能幫個忙解析出車牌
幫受害者一個忙 也揪出可惡又想製造二次車禍的肇事者,感激不盡。
----------以下為轉貼內容---------------
肇事影片在此
原文敘述網址(有圖片與影像)
拜託點進來看一定要看完!!!!!!
這是我男友的爸爸發生的事情!!!!!!!!!!!
拜託大家幫幫忙!!!!
事情發生在2010/4/8台北市虎林街凌晨2點30分
肇事車輛撞人之後下車察看發現傷著已昏厥
竟然將對向來車趕走
然後不但沒報警叫救護車
還將傷著拖行至路中央再倒車往巷子加速離去(根本不顧別人死活)
(請注意影片中傷著的身體跟腳都被移動!)
由於監視影像已拍出 (所有經過) (人型) (車型) (車色) (逃逸方向)
但車牌模糊至今尚未查到
此肇事者行為極度惡劣可惡至極
麻煩請各位網友們幫忙轉貼下去 ! ! ! ! !
謝謝
肇事車款 銀色三菱(FREECA車後有備胎)
你好,我是這無名的人,很感謝你們有看到,幫我轉PO到這邊
這事情已經過一個多禮拜了,有交給警方處理,也有請議員幫忙,但過程真的很慢,說要打電話來也沒有,我們還要自己這樣轉影片到處請求幫忙....
其實這種小事件每天都會發生,但今天不是要錢,也不是要怎麼樣,只是覺德這社會治安是不是真的沒救了?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撞到人之後再逃走?反正監視器也這麼模糊拍不到阿!
真不懂為什麼測速照相就畫質這麼高級?為什麼堂堂信義區的監視器會這麼爛?
難盜抓超速的有比人命重要嗎???????????????????誰可以解釋??????????
警察開單可以這麼快,為什麼這種事情就處理的這麼散漫呢......
就算還再處裡,也只少一通電話吧?
真的越打越氣
拜託就算不讓著個肇事者死
也讓他以後出去都被指點好不好??!!
拜託快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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