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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煩各位幫我修個圖 很正經!! 拜託別搞我阿


請 A= 甲方~ 向 B= 乙方 說" 對不起"
請 B= 乙方 向 A= 甲方~ 說 " SORRY"


握手言好~



這樣以後才能在看到01改圖的幽默~ 讓大家每天都很開心~

t0317kcw wrote:
我們觀眾也是很認真的...(恕刪)


我賭...就算告了最後也是無罪

因為:
1.無人行使於商業用途上(非營利)
2.原圖又不是他的(無原著作權)
3.告的莫名其妙(有什麼權都搞不清楚)

搞不好還會被法官訓斥一頓,浪費國家資源
簡單的修圖,會扯到法律討論上,真是偏遠了,怎麼不談肖像權哩,似乎肖像人的請求主題大家都忘了
唉,大家別再喇‧‧‧技了!

有沒有人要發功,來一張搞笑的照片啊?
我玩電腦20年了,也沒想過會用法律對付一個只有帳號的虛擬人物,來糾出操作帳號的人,
這張圖任何人都可以取走,就是那位007不能動
jasonlin316 wrote:
放到網路上的東西就要有心理準備會被拿走!
...(恕刪)
可以小小討論

何謂著作?

原來的圖 小改後 會有另依著作權媽?

原著作人 無償委任 他人 加工 會產生另依著作媽?

管見 以為
這...太明顯對人不對事吧...

可是這樣好像不太能搬出法律捏(總不能因為單純討厭他就去告他吧)

不過話總歸而言!

這篇文章很經典喔!
這篇文章很經典
很經典
很經典
很...(回音)

因為修個圖盡然扯上法律

如果以後在維基百科上編好一個01大事記,這篇文章的事一定要寫進去
(請網友不要嘴砲說"很好啊~你去編")

各位可以去維基百科找一下"mobile01",讓我對01有更深的認識~(這裡果然是嘴砲菁英蓋大樓的世界...)
Kaix wrote:
我也覺得 YOTSU...(恕刪)

Kaix wrote:
我也覺得 YOTSU...(恕刪)
樓主要求的2個要點,

搶著優先隨便改改就要人買單且套上著作權,

而無法容忍更好的後置照片出現

-----------------------------------------

拜託別人改圖就把著作權擺在垃圾桶(一種嘴臉)

幫別人改好的圖就開口閉口著作權(另一種嘴臉)

ynamei wrote:
我玩電腦20年了,也...(恕刪)

玩電腦20年... 所以?
那我玩電腦也20年.. 那我是不是以後有人在M01上改我的我也要比照這樣辦理?
我倒是覺得007他只是重製你的相片,也有引用來源.
他的重製也非使用在商業行為上,而是無償給樓主參考的.
你可以叫他刪掉,但不用動不動就告不告的

感覺你參雜了太多個人問題在裡面.

雖然我不是很懂著作權法..
你真的要告.. 跟你說第一個檢察官會覺得你很無聊.. 也未必會起訴
就算起訴... 到最後法官也只希望你和解

我認為你不會是訟棍,所以你應該也沒這麼多閒功夫跑法院吧?

還是看完這棟樓你也要告我?


有空可以去要告來告去的那位y先生網誌看看.
網址我就不貼了.那位先生的簽名欄就有了
等一下我貼出來 又被他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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