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nahsniper wrote:所以其實是警察拍攝的時候手震,導致安全帽後面兩個商標曝光向上重疊???...(恕刪) 如果警察手震到這樣子...那應該沒有辦法開罰單吧..因為車排也會抖成這樣子..他如果能開單就見鬼了
450 wrote:不可能吧!原始照片檔案是在警方手裡耶~真要說改圖也應該是警方改的.... 用數位相機翻拍一下警方寄來的違規相片就是一張數位檔啦數位檔要發揮就方便了我一開始也是看自由的新聞照我也很難做出正確的判斷爬到42樓有人提出比對圖新的比對圖有明顯頭髮揚起的痕跡而舊圖這撮揚起的頭髮很巧合的消失了我才覺得自由發佈的新聞照,在細節與輪廓部分還真的很不自然加上報紙的印刷容易引導至錯誤的思考與判斷當然有可能是當事人提供了錯誤資訊給媒體??
我的看法是以法律觀點切入,如果警方並無在當下以現行犯開單,之後又無法有效而明確舉證當事人有犯罪,因為警方具備公權力,他有開單處罰的權利,但也要有義務要確實舉證來證明,誰叫這位警察手殘拍不到清楚的照片,如果警方不服,可以去調錄影帶,不該教民眾自行舉證,所以如果警方無法證明,那利益就應該屬於當事者,應以無罪論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