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ˇ wrote:公訴罪,唉……大哥您要不要在去查一下書? 我以前在學校教授不是這樣教耶 不知道你指哪段? 在此討論是不是法律用語並沒有意義, 就像有人常會脫口而出"保留法律追溯權", 這只是「意思」的表達, 在法律上會有"期限"的問題, 當事人未在期限內提出告訴那是他自己的權益損失, 要注意我們並不是法律人, 不會用到專有名詞, 而是淺顯易懂, 就像"公訴罪"也是一樣, 是個比方, 屬於非告訴乃論, 執法單位知道就必需依法偵辦執行.至於板上發生的例子, 是屬於告訴乃論還是非告訴乃論, 我並沒發表意見, 尊重當事人的意念.
color06242013 wrote:不知道你指哪段? 在此討論是不是法律用語並沒有意義, 就像有人常會脫口而出"保留法律追溯權", 這只是「意思」的表達, 在法律上會有"期限"的問題, 當事人未在期限內提出告訴那是他自己的權益損失, 要注意我們並不是法律人, 不會用到專有名詞, 而是淺顯易懂, 就像"公訴罪"也是一樣, 是個比方, 屬於非告訴乃論, 執法單位知道就必需依法偵辦執行.至於板上發生的例子, 是屬於告訴乃論還是非告訴乃論, 我並沒發表意見, 尊重當事人的意念....(恕刪) 如果您一開始的解說是如此小弟我就比較不會誤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