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ngizzida wrote:
您說的也是 但是我們(原照片內右1~3 +我)是在金門同一個連隊
女生則是今年才退伍的士官
粉紅色衣服的因為講話不經大腦 時常得罪別人
在我們這群裡邊成為了所謂"愛哭又愛跟"的人
因為最近粉紅衣服的人 講話太直接又得罪了不少人
就連以前才剛下部隊的菜二兵 也害連長被金門當地的計程車罵到臭頭
就是因為他 他還被連長口頭警告"你再給我去網咖試試看"
因為做事不經大腦 講話不看場合的怪性子
導致今天我們想要惡整他的局面
就連照相當天下午跟原金門連隊輪調來台的副連長吃飯也是一樣
當大家都說有笑的時候 所有照片看下來就只有他不苟言笑 擺著一副臭臉
在此之前也曾想過介紹個女生給他認識 但他死也不跟人家聊天 場面無比尷尬
之後的某次也曾要求他騎車跟個女生回家 因為是半夜而且喝點小酒 (喝酒請勿開車騎車)
他爽快的欣然答應(重點是他從沒那麼爽快答應別人的要求過)
之後的某次 同樣的女生 只是沒喝酒 他卻拒絕送人回家
原因竟然出乎意料的是..............
她沒有喝酒!!
P.S.
各位看官可能覺得沒喝酒就不用送人回去很合理正常合乎邏輯的
但是從深度聊天後得知
他認為女生喝過酒後比較有CHANCES 沒喝酒的話等於沒搞頭 就各自回家去吧
於是乎.....我們幾個朋友決定要給他點"難看"...(恕刪)
cdscvfzVFcsdCcsdc wrote:
應該這麼說,其他kuso照是版主強調已經當事人同意,如此惡搞也不太會有法律上問題,但這裡不是
...(恕刪)
從樓主口吻判斷當事人應該不同意(或許事後改口供也說不定)
這篇讓我想起以前有篇同學在別人機車引擎放金剛砂還得意洋洋的文章呢!
GOOD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