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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關於婚禮紀錄(靜態)的著作權問題~

看了樓主發的文章....
我想勸你一句話,不要幹這行比較好...免得你也不高興,新人也不高興

"結果他們後來拿職業的作品來跟我的比,嫌我拍的醜不好看(我都沒嫌主角醜的像鬼了...= =")
才拿你們900紅包,又要早上4點起來拍(是要娶鬼喔),又被嫌東嫌西的~"


主要是在這兩句話, 讓我覺得樓主的心態上還沒有進入狀況
婚攝,不管你今天收多少錢,繼然要拍,就是要用最好的心去拍
也要把對方當成是最美的新人.......
我拍過臉上長了肉瘤的新人(是很大的一個),也拍過類似被火紋身的
我都當她們是天底下最美的新人來拍攝
早上四點就讓你這樣叫了,那請問你要是遇到前一天傍晚就要開始拍,中間儀式不斷,一直要拍到隔天晚上宴客結束的話
那豈不是要說的更難聽了??
要做婚攝,心態先調整過來,錢的事不要講,要問問自己用了多少心,做的甘不甘心
繼然是當初要幫朋友拍照,就不要計較那麼多...不然就直接報上價格
我也遇過不給放照片的, 也有不能放照片的(身份特別)..這種的就不要放

新人嫌你,那就是你找到了可以進步的地方,要是新人不嫌你,你會不知道哪邊你還可以再加強



因為檔案是你交給他的
除非你寄存證信函告訴他不能放
............................................
即使寄存證信函也沒有用,對方還是可以放,因為對方是出資人,已經享有利用權(使用權)了,而且這種沒有寫合約的使用權是屬於永久使用權,並不是你可以片面中止使用權的~~
遠天亦有鳴 wrote:
結果他們後來拿職業的作品來跟我的比,嫌我拍的醜不好看(我都沒嫌主角醜的像鬼了...= =")...(恕刪)

這樣的照片 還一直要放到網路相簿
你認為這樣會比較好接
我玩器材 器材玩我????
那我更可憐囉~
要包紅包給新人!
還要幫忙拍!
拍了又不能放相簿!
還要趕工後製!
包出去比收到少!
既然稱作“朋友”,又有收到紅包(雖然數字不太…),那管他多辛苦,全當為朋友就好了。

何必撕破臉,還到網路上把話說的那麼難聽,沒必要。
Demo的小本小記 www.pxdemo.cn
樓主即然覺得照片主角的容貌不怎樣.又何苦放在BLOG相簿裡傷其他人眼睛呢.

[前面己經提到很多關於著作權跟肖像權使用的規範.自己應當可衡量輕重.]
不適合這行+1
不管收的多還少都是要盡力去為新人服務+1


如果是正式委託你的新人看到這篇文章,我不知道他們要做何感想
花了錢還要被揶揄一番,這業界真的越來越亂....


婚攝這行要學的事情不是只有懂拍照這件事情而已。
葉小瞇 wrote:
不適合這行+1不管收...
不管收的多還少都是要盡力去為新人服務+1(恕刪)


我收過200的…

平常就在拍婚攝,乾媽的女兒出嫁,當天包了一個紅包給我,我沒有收,過幾天,乾媽親自跑到家裏來,又帶禮物,又帶紅包,於是我將紅包裏的錢留了200,其餘的退回去,重點是,我還是當作平常婚攝在拍,每道工序都沒少,因為你不會想把不完美的照片給人家看,交出去的,不能連自已都不過關,這是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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