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lmman wrote:2.警察後來公布的照片,跟寄給違規人的照片不是同一張看景物的相對位置就知是比較早一點拍的如果警察是連拍兩張寄給違規人的是第二張...(恕刪) 不知道是用拿台相機,連拍似乎超級快
剛才吃飯,特地看了一下自由時報,這次有登出警方提供......未經模糊化變照的舉證照片,證明確實沒帶安全帽如果身為一個媒體,不管是自由或蘋果....在放送一則新聞時,如果願意給正反兩方多一點查證,不就很容易讓人瞭解真實情況,而不至於做出不理性的判斷嗎?結果吵了一天後,才發現真相.....不甘心發現真相的就硬凹,不然就是另闢戰場....在台灣啊!"是"與"非"、"對"與"錯"那條界線真是越來越模糊
fluckie wrote:左邊是10樓放的圖 右邊是27樓中廣的圖好像不太一樣吶 比較起來背景位置確實不一樣,且左圖左頸下的外套帽,白色內裡右側被頭髮遮住了。再加上圖片的解析度與畫質太差,有可能是由動態錄影檔案裡截圖出來的,檔案交出來一播放就真相大白了。
knift wrote:虧你還是警察?這種話...(恕刪) 不知道這位大大對在下是不是有點誤會了不過我還是先澄清一下我不是警察,也跟警界無任何關聯,我只是個市井小民而已另外對於大大所說的在下提出幾點看法,大大可以參考看看,不見得要認同Q:國道可攔停,為何慢速市區不行?我想這可能要排除一些狀況才說得準(像是車流量之類的)但就我的開車經驗來說正常情況下在國道 "開車" 攔停一輛 "車" ,比在市區 "開車" 攔停一輛 "機車" ,還要 "能、宜" 一些大大也是開車的人,我想你有空可以多注意、多體會一下看看是不是這樣Q:法律規定了,警察怎麼可以自己高興怎麼解釋就怎麼解釋,看心情執法?警察被賦予一些公權力,當然就也有責任,不應該 "看心情" 執法←這點我也認同但是我想大大如果經常注意生活周遭的人事物應該不難發現很多事情,是無法 "客觀"、"周全"的給予一套 "完全切合無誤" 的標準通常都是有一個"適當的通則",再來就是執行者的 "彈性認定"因為定太死,會被說"固執、不通人情"定太鬆,會被說"自由心證、沒有規範"也許他們可以考量把 "能、宜" 的情況有哪些,盡量的寫清楚但是我也相信,不管寫的再多、再清楚也不可能把真實情境會遇到的所有狀況都寫到,一定會有需要彈性變通的部分(而這就會變成大大所謂的 "高興怎麼解釋就怎麼解釋"了)Q:被追的人跑了,然後掛點,那是他的事,又不是警察的責任下面也有其他大大回應此點我相信那個被警察攔還跑的人,本身要負最大的責任但是如果掛點了,你覺得警察可以說:「是他自己要跑的!」然後就什麼事都沒了嗎?他自己內心不會有壓力?不會有罪疚感?對方家屬不會有任何埋怨?不會覺得有任何執法不當?我想大大也許可以想想看最後,我也覺得現在社會上的警察,的確也是有很多執法上的問題也很抱歉之前的言論,可能會被誤認為,覺得警察偷懶也沒關係我絕對沒有那樣的意思以上
就是改不掉 wrote:比較起來背景位置確實不一樣,且左圖左頸下的外套帽,白色內裡右側被頭髮遮住了。再加上圖片的解析度與畫質太差,有可能是由動態錄影檔案裡截圖出來的,檔案交出來一播放就真相大白了。 我前面也有丟原圖檔給大家看就知道真假了除非是錄影檔 要不警察的相機能一秒鐘拍到3張以上有幾台相機可以在機車行進間拍到前後不到一公尺的距離我自己的相機連拍都不知道能不能拍起來!說不定時速只有2-30不到!如果這樣能說對方車速過快無法攔檢這真是自打嘴巴
ginhochou wrote:不知道這位大大對在下...(恕刪) 哈哈,感謝大大您的回應,先前還以為您是警界的人士…不好意思。誠如您所說的,何謂「能、宜」,如果能稍作界定,紛爭會少很多,但還是不可能沒有啦,至於高速公路攔停一輛車比市區攔停一輛機車容易?我親眼看過警察衝進內線肉身攔停一輛車,因為就在我旁邊,您覺得高速公路真的比較容易嗎?至於市區的話,法律既然定了,不能完全就是警察自我解釋,不然警察局內就設個立法處就好了,很多時候是執法的細膩度而已,是不為而非不能,我就看過前面的警察捉違規,用無線電通知後面攔停,這樣會很困難、很危險嗎?現在的現況呢?大多數的警察也許其他原因,用最粗糙、省時省力的方式來執法,置法條於不顧,反正「不能、不宜」就打死一切了,這樣子的執法態度,對嗎?(當然基層警員工作繁重,這不能全怪他們,這是整個警政的問題)
knift wrote:哈哈,感謝大大您的回...(恕刪) 麻煩就麻煩在這裡了,條文的抽象概念本來就是給行政執行時方便面對各種不同狀況,有問題時才申訴由司法權斷定,不給警察解釋要給誰解釋?難道執勤時旁邊還要跟個法官檢察官?給人民自己解釋?開玩笑,到時候就是追上去是小題大作,不追就是執法怠惰至於警員全挑輕鬆的方式執行...那就是監督層次另一個方面的問題了似乎現在討論已經完全偏離這個個案....※嗯,在下還算是個學生,絕不是啥"警界人士",也沒有親友在警界任職
knift wrote:我就看過前面的警察捉違規,用無線電通知後面攔停,這樣會很困難、很危險嗎? 前幾天的新聞報導高雄有三位年輕人無照駕駛、拒捕逃逸警方也是追了五公里(印象中),最後年輕人摔車受傷被逮若是.................這三位年輕人,因為被警察追而死亡被幹的又是誰?? 保證不是拒捕的這三位年輕人,而是警察執法上有困難有危險??這次安全帽事件,不是有困難或者是有危險,能逕行舉發就沒必要去追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