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F]JACK wrote:
其實依樓主的立場,你要求助這件事應該左轉PTT才是
那裡比較多年輕人,也比較少假帳號
對你的敵意更會少很多...(恕刪)

敵意少很多是真的, 多數PTT人還是喜歡看熱鬧
Dupont33 wrote:
你不懂,大家就假設...(恕刪)
widther wrote:
這張照片就算私文書好了,於今只把照片中證婚人"變造"換成他人,那麼,這張照片原有的"文書證明力"是否產生變更、因而"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照片不改,能作何用?證明確實公開儀式結過婚,對吧?
照片改過後,能作何用?證明沒結過婚?還是婚姻無效?或結婚年代不同?行嗎?
假設照片P過後已反轉其證據力,但這照片如從未被正式呈堂當證物、或發生過非法實質作用,又能犯甚麼罪?...(恕刪)
Dupont33 wrote:
至於因婚紗照p圖被認定無效婚姻,結婚兩造會被判什麼,可參考內政部和台南市政府等對假結婚與虛偽結婚等相關網站說明,至少陸配會適用刑法偽造文書罪議處,那幫p圖的會不會也被當從犯,可能要看檢察官和法官的認定
Dupont33 wrote:
另煩請可兄回答這假設議題的修圖,
先不論是否有人會提告
沒有產權的圖進行修改,對著作權是否有侵害
願聞高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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