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可以要求對方提出PS過後的證據,然後去找PS專家,甚至adobe出面證明,既然是說對方說有PS過,就有一定的編輯痕跡,如果可以證實你的照片是沒有被軟體編輯過的痕跡,那自然是原始圖片。你可以參考強尼戴普官司,專家的說法。
Palm魯肉腳 wrote: 我現在的狀況是,沒理對方的結果是判我敗,感覺是對方一直要我舉證,然後我舉證就一直挑毛病的技倆,我現在只能走訴願。 這看來就是對方一開始先試探樓主,會不會一開始就積極捍衛商標,沒理對方裁判就聽原告的主張改判商標所有權了。舉證的責任雖然是在主張者身上,不過職業的要玩不懂的民眾,用一些鄉民抬槓的嘴砲手法也不是不行,樓主嘴上功夫輸了,辯駁無力會被對方找到攻擊得分點,應該也是在對方計畫中。如果你的證據實在不足,可能要找律師來幫忙了,不然你提什麼證據對方照樣先抹黑,反正他們的目的就是這樣,也不會尷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