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90s5520 wrote:因為你今天要P的人太特別了如果你今天要P的是路人甲乙丙丁的話一定會有一綱人幫你P的只是....你理解的你要P的對象是跟剛好是跟顏色有關的人...(恕刪) 是特別,因為是結婚照裡的公證人,不是因為什麼頻色。同樣的人若不小心拍到,出現在照片裡,那真的是路人甲乙丙殅,不P掉反而有問題。
可惜 wrote:P圖完全不會有偽造文書罪的問題!1.公證結婚的合照不是公文書.2.公證人並非行使市長的公權力.3.就算民法修正前的儀式婚,要件是公開儀式,而非公開儀式的照片. 沒人說結婚照是公文書看14樓、128樓。回3.那是舉證有公開儀式的準文書!即使現在的婚姻登記制,法律還是講求事實的。即使兩人登記結婚了,若被證實沒有結婚事實,還是可能撤消。所以,結婚照片有沒有準文書的功能?可惜 wrote:公證人有什麼特別?P掉照片裡的公證人會使婚姻無效? 討論都從1到9了,突然又回到1來...有興趣從頭看,都快200樓了,也有點為難你。所以你懶得看,我也懶得再回了。
blowjober wrote:求修圖也沒啥特別用意...(恕刪) 是你自己心理顏色區分的很重。我只說你辜負證婚人的好意,今天換作是柯P要被換掉,我也是同樣的說法。別安甚麼罪名給別人,自己的行為有缺失就不要論罪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