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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幫忙分析這車牌號碼,感謝

你好!不好意思!
我是個路過的路人.
看到你的回覆文章,我很有興趣

當真抓到且人贓俱獲,還能無事
不起訴處份,全身而退

稀奇!
不知道我有幸能看到你所收到的,地檢署的裁決公文嗎?

我開始擔心我的案子了!
當真是如此的昏庸司法嗎?

有幸的話,謝謝!
樓主不見了..

事件進展如何勒?


becool996 wrote:
我來澄清幾點法律見解:

1.告訴乃論罪之現行犯犯諸如:傷害、毀損等罪之犯嫌,於犯罪發生時,警方可以立即將之逮捕,如果警察說還沒提告,不能抓人不是胡扯就是法律知識不足。

2.傷害及毀損此類告訴乃論之罪,屬絕對告訴乃論之罪,重在犯罪事實,只要向警方報案,表明訴追之意,即可開始偵辦,若警方說,不知道對象,沒辦法受理,那是胡扯!

3.提供肇事可疑車牌,供警方偵辦之參考,不涉及誣告罪之問題,別輕易受警方虛言恫嚇,而不敢不警。

以上幾點供參
(恕刪)


上面說的好像有點出入

1.既然都是告訴乃論之罪了,任何人逮捕現行犯交給警察還是法院,結果當事人不提告訴,要怎麼繼續下去?
不提告訴當然不能抓人阿...

2.你被打被撞,根本不知道是誰幹的(與版主的情形不同),報了案也沒用啊...請神也幫不了吧...這是事實,只是大家不肯面對而已

3.提供線索參考當然可以,可是你懷疑某某人某某車撞了你,就硬要警察去把這傢伙找來,要憑什麼?這傢伙又憑什麼乖乖配合?

PS.刑法中的毀損,並不處罰過失,除非你能證明他是故意撞壞你的車,故意毀損你的財物..
geniusx wrote:
你的邏輯有問題,樓主有提供影帶,大家都猜成這樣了,警察不會看看然後作查詢?
還是說剛好上面的所有猜出來的車牌都是CRV??

而且查到了也不是提告,一定得先詢問,然後多多調查阿
或者你是在抱怨警察其實很爛,根本不會查,所以會搞一個誣告?

我不清楚我邏輯哪裡有問題,可否稍微說清楚點
告訴乃論需要一個被告,一個或是多個特定人士

你能證明是肇事車輛警察當然會查
但是最怕的時提供的車號皆不是那台車,
警察確定你給的車號不符合的時候就會打發你了(因為你要找的人都不對)

查到了會不會提告!??這應該是車主的選擇。
警察有沒有很爛,我不能跟你確定
確定的是,這種事情他們大多不會處理,沒錯(一個月前親戚的車子被人刮花,上面還寫下三字經,警察請我們自己調閱監視器,找到可疑的人士再通知他們)

至於汙告,這好像扯太遠了。
我能確定的事情是,沒有切確的車牌或是人,他們不會主動調查,除非該區有數件相同的事件
如果樓主沒有縮小範圍,警方是不會查的(所以警方也請樓主自行提供車牌號碼)

最後,一看mark就知道是crv,這我想大家都知道,警察也知道,只是會不會處理而已

這些只是之前有感而發查的資料,沒有切確翻刑法那本書,也不知道這樣的說法到底正不正確
我是水瓶子,請叫我瓶子,英文是叫不出來的啦,我什麼都沒掌握好,如今我能做的就是抓住騎單車的這快樂時光
perseus419 wrote:
百分之65是7 百分之35是J 不是7就是J

.... 開個六給他讓他贏莊家一百塊...(恕刪)



如果他在車牌上貼牙籤怎麼辦??

不好意思......我忍不住回了!
木村拓窗的攝影天地--- http://www.wretch.cc/blog/q8026515
我前幾天車子停在路邊也是無緣無故被撞,隔天要開的時候才發現車子怎麼被撞了,還撞的不輕哩,現場當然沒有看到肇事車輛,報警後警察來做一些標準的處理流程和拍照,好險其中一位警察,有印象我停車的附近凌晨時候好像有一台車有叫拖吊的,他回警察局查詢和確認後,打電話給那位車主,他自己也承認了,當天就找到肇事車主了,好險有那位警察先生機警和肯幫我的忙,要不然現場雖然有監視器,但是那角度只能拍到車子卻照不到車牌,要找到的話很困難,肇事車主也願意支付維修費用,現在車子還在原廠修復中,等這件事結束後,要買一些禮品去答謝那位警察先生,要不然這筆維修費就頭痛了,因為原廠估完價錢要六萬..... 暈倒
初次見面 請多指教

david072 wrote:
看照片好像是在士東國...(恕刪)



david072版大好眼力
是在士東國小後門
請教大大
CR-V 深灰色 與 銀色是一樣嗎

我會再請警察(應該是交警吧)幫我確認的
我想車牌型號顏色都對才會幫我受理吧

我停的位置是在社區巷弄的停車格裡
我唯一有錯的好像是是未依規定停車(順向停車)......這是警察告訴我的

剛剛警察打電話給我
將大大提供的資料一一請他查
剛剛統計一下
共有100多個排列組合
好像2155-EC嫌疑最大


2155
2156
2158
2755
2756
7155
7156
7158
7153

EC/ED/AC/FC/EQ/BC/BD

中午會到交通隊


謝謝各位大大
感恩
就法律而言這是兩回事...
所以雙方就損失各自提出金額,
五千就是差價.
ufochen wrote:
離題說一下 , 假設樓主停車在不是合法的地方的話 , 就算查出肇事者是誰 ,
一旦對簿公堂 , 誰該賠誰還有得吵呢 , 不才在下有一次也是把車停在我家樓下巷子 ,
結果被撞了 , 不同的是肇事者非但沒有逃走 , 還打聽到車車是在下的 , 結果吵到最後,
是我賠對方伍千元才算了事 , 因為巷子狹小 , 而我的車身超出 車道線20公分 ,變成我妨礙交通在先 ,
所以肇事責任在我比較大 !!
給樓主參考 下 ......(恕刪)
Jinwei wrote:
我以前被撞過, 但沒...(恕刪)

可以一一過濾,但是得看處理的員警有沒有時間
別以為主管會特地安排時間給你去破案,除非重大刑案或是長官特別交代的關說案件
大多數員警都是利用上班時間辦案,下了班案件沒有辦完的話
認真一點的就利用休假時間,懶惰一點的就等到上班繼續辦
話說回來,要是自己的先生、太太在基層當員警,休假還跑去辦案,身為家人、子女的會不會度爛?
每天上班超過12小時而且日夜顛倒,休假也不正常,要見到一次完整的面都很難
所以結論是~此案依照車號一一比對車型是可以破案~
但是要看看承辦的員警有沒有時間、精神、體力、還有心....
謝謝各位大大

剛剛從交通隊回來

2155-EC
嫌疑最大

警員跟我約星期二做筆錄

因為我是保丙式的
所以做完筆錄就可以修車了(希望在除夕前能完成版金與烤漆)

但是還是希望能在家裡附近遇到此車
好人贓俱獲

再次感謝各位大大



另外
幫我處理事故的陳姓警官
其實人很好的
今天早上幫我查了有50輛車牌了吧
真是辛苦他了

(我們有些誤會他們了)
雖然要自己舉證.....但往好的方面想......這是警民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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