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huang1010 wrote:
監視器畫面不就是明顯...(恕刪)
毀損罪屬民是告訴乃論...有確切的車號也只是請警察幫你查對方的資料,然後...告不告是當事人的事
如果告的話就直接上法院,警察沒權利也沒資格幫被撞到的人任何事,不是任何事找警察就都有用的
除非是公訴罪的,他們才能主動的去調查,
之前小弟NB被偷,結果在網拍找到,抓盜賣贓物的人...後來跟警察陪同一起去把賣贓物的人抓到,(現行犯直接帶回來)
筆電是找回來了,後來.....開了一次庭,被檢察官傳去問話,只是要我確定被偷的當天有沒有看過那個賣筆電的人
我只能說沒見過,(已經過了快半年鬼才記得半年前有沒有見過那個人)...最近收到裁決書.....對方不起訴處分
連贓物罪都沒有喔.....這就是現實的狀況,警察也很無奈...因為為了抓那個偷筆電的,我就作了兩次筆錄,確認那台是
我的機器,請原廠證明那台機器是我的......
所以....以樓主的情況看來....除非樓主直接去告...不然還真想不到警察能幫樓主什麼忙....
被撞,是財物的損失....就只能蒐集資料,請警察幫忙查車籍資料,然後確定是那台車,樓主直接向法院提告訴...
提告這種事也是得樓主自己去做,慘的是樓主可能要自己先去修然後要求對方賠償樓主的損失
至於肇事逃逸...已經三天了,沒有人員的傷害...一樣是要走損害賠償這條路..樓主加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