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非常喜歡用手機紀錄生活點點滴滴
例如吃美食.看展.景點(都是公開場合)
甚至連"排隊"都會錄影(表示這間店很熱門,生意很好)
但總有人不喜歡被拍
雖然目前還沒有遇到路人反映或抗議
請問若未經被攝人(素人)同意拍攝或錄影,而上傳至網路(如...臉書.YOUTUBE.IG)
這樣有違法之虞嗎?
謝謝
只要是在公開場合且未拍到隱私部位都不違法。肖像權的部分如果拿別人的照片來作營利用途會侵犯他人人格權,此屬民事訴訟範疇,惟不管怎樣都不會構成刑事犯罪,除非在公開場合拍人家隱私部位或以工具拍攝、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才會觸犯刑事犯罪,刑法315-1可以自己看一下。
另外如果像三樓說的別人要你下架就要下架,那我跟朋友出去玩的合照也有路人入鏡,路人要我別放這張照片我就不能放嗎?
那我跟朋友出去玩的合照也有路人入鏡,路人要我別放這張照片我就不能放嗎?
是的,那怕是再遠再小的路人都是能主張肖像權的,而且多數國家都是
雖然實務上目前沒聽到賠償案例,但那是沒有損害證據就算有法官也會視情況定奪不會讓人亂告一通都行。不然被要求賠償還是有機會成立的,舉個爛例子,某人喝醉全身光光不小心入了你的鏡...或是被撿屍丟在路邊...。你不小心拍到又不小心傳出,人家告你,那你是就算不小心還是有輸的可能的(就像你不是故意,但不小心殺了人,還是有過失殺人一條而不是無罪,法律是沒有不知者無罪的)
明哲保身的方式,只要有路人不小心入鏡的其實最好是不要公開
某些國家甚至你人物無法辨識,但是身上有紋身....是屬於藝術創作,作者是可以宣告他的藝術所有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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