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為照片裡頭有Argus字樣,很自然地就會去查個人拍過的Argus照片檔,馬上就找了出來,原來這是為了寫DCview.com的我的有趣相機(二)這篇文章時拍的照片,拍攝時間是2007年7月10日。後來,這張照片又在老機雜記的Argus C:第一台暢銷的135底片相機(1938)這篇文章中用到(2008年7月23日上線,請看文末外掛觀景窗一節)。下面就是這張照片:

比較這兩張照片不難發現:三個外掛觀景窗的擺設角度完全相同,打光方式完全相同,不同的是書中把三個觀景窗的影子修掉了。
各位看過這兩張照片後的看法如何?因為不熟悉國內的著作權法細節,不知道這是否違法。請問各位有什麼好建議?